2018年扶贫开发事业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拟定全县扶贫开发重大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掌握和反映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信息动态,分析研究、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典型经验;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扶贫移民、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
6、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申报、扶贫资金的监管工作及跟踪协调及服务工作;
7、组织对全县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
8、承担全县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柳林县扶贫开发事业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职工20人,其中:在编人员13人(正科1人、副科2人),财政拨款合同制人员7人。
三、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 收入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433588元。
2、 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1433588元。
另按照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经费
2018年支出人员经费1352230元,其中包括:正式工基本工资393180元;津补贴151668元;绩效工资170040元;住房公积金(含合同工)95483元;取暖费45920元;养老保险142618元;医疗保险42785元;大病统筹288元;生育保险356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423元;年终奖32765元;工伤保险1995元;合同工工资198240元;合同工三险64250元。
(2)商品和服务(公用)
2018年支出61358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36400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24958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2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本单位有编制内车辆1辆,为现代名驭,车牌号为晋JB1756。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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