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3.组织实施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挥重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司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5.组织实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治安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7.依法承担执行有关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领导人、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全局共有14个内设机构,14个警务实战部门、17个派出所,担负着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的职能。

  2、人员情况

  柳林县公安局共有民警434人,其中:公务员198名,事业人员93名,工人73名,户籍协管员59名,军转干11人。

  三、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72325200元,其中人员经费56495900元,公用经费15829300元。

  2020年年初预算73120104元,其中人员经费59395304元,公用经费12646400元,其他支出1078400元。

  2021年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794904元。

  2、2021年预算支出72325200元。2020年预算支出73120104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a、人员工资

  2021年预算支出52637500元(其中:基本工资14742500元,津贴补贴16026900元,奖金761300元,社会保障缴费7872400元,绩效工资4583700元,住房公积金3858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50700元)。

  2020年预算支出55172174元(其中:基本工资14794416元,津贴补贴14626524元,奖金1431618元,社会保障缴费10130482元,绩效工资4917420元,住房公积金430371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68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事调出,故比2020年人员部分减少。

  b、商品和服务(公用)

  2021年预算支出15829300元(其中:业务费8326800元,交通补贴1730100元,福利费1125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47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0年预算支出12646400元(其中:业务费9840000元,交通补贴1623600元,福利费1182800元。)

  c、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1年的预算支出是3858400元(住房公积金3585400元)。

  2020年预算支出4223130元(生活补助3313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90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公积金基数减少。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编制为44辆。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我单位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开支。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公安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