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看守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柳林县看守所座落于柳林县城西三公里处的穆村镇杨家坪村金盆梁。成立于1971年(柳林县看守所的前身为离石县看守所,1971年随柳林县的成立从离石搬来柳林,更名为柳林县看守所),原址在县城三郎堡,2001年迁入现址。柳林县看守所占地总面积二十亩,建筑面积25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20间,(设有门卫室,收押室,家属会见室、律师会见室、讯问室、会议室,办公室等)。监区房屋41间(监室、单人监室、管教办公室、监控大厅、图书室、心理咨询室、洗衣房、洗澡堂等)设计关押量300人,属于中型看守所。

  2、人员情况

  现有工作人员54名,其中公务员9名,事业人员 28名,协警9名,工勤人员10名,2011年-2020年,连续10年被山西省公安厅评为二级看守所。

  二、部门主要职责

  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三、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4445100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294290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加150810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907100.41元,比2019年3972682.72元,减少65582.31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9年0元,增减0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二)支出

  2020年支出总计3907100.41元,2019年支出总计3972682.72元,比2019年支出减少65582.31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本单位无人员工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0年支出3907100.41元(其中:办公费289189元,印刷费27442元,水费77264.38元,电费902.5元,取暖费150000元,差旅费44246.84元,维修(护)费788694.99元,培训费1920元,,劳务费1247500.7元,专用燃料费11997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919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2778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1063000元)

  2019年支出3972682.72元(其中:办公费197288.37元,水费74425.1元,取暖费201600元,差旅费77975.64元,维修(护)费507580.2元,培训费13125圆,专用材料费13172.5元,劳务费2351284.71元,被装购置费88457元,专用燃料费78176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8334元,专用设备购置费281264.2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供热来源从烧煤炭变为大暖集中供热,故总支出减少。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9年,2020年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3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3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元,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所无公务用车编制,故无此项开支。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9年、2020年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车辆,通用设备资产总值560708.44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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