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交警大队目前共设1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事故股、秩序股、宣教股、法制股、安全股、电子指挥中心、督查室、设备管理中心、车管所、快赔快处中心、办案中心;下设19个中队,分别为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城区三中队、军渡中队、成家庄中队、薛村中队、重点车辆管理中队、李家湾中队、陈家湾中队、治超中队、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直属三中队、特勤中队、庄上中队、贾家垣中队、聚鸦中队、金家庄中队、三交中队。大队实有人数为429人,其中授衔民警32人,事业人员23人,行政工人47人,聘用制72人,协管员190人,退伍军人22人,临时人员43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实施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

  2、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纠正、处罚交通违章行为;

  4、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5、负责车辆登记、注册、核发车辆行驶证和号牌;

  6、对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安全监督;

  7、对上路行驶的车辆实施安全技术监督;

  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监督职能。

  三、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9739782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6798229.94元,比2019年部门决算增加2941552.06元。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 39739782元,比2019年36798229.94元,增加2941552.06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9年0元,增减0 元;

  (二)支出

  2020年支出总计43159609.26元, 2019年支出总计34,184,002.88元,比2019年支出增加8975606.38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0年支出11517934.58元(其中:基本工资6139108.82元,津贴补贴2081742元,社会保障缴费2404391.76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76400元,住房公积金716292元);

  2019年支出11,757,365.24元(其中:基本工资6,738,617.24元,津贴补贴2,139,653.00元,社会保障缴费2114097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73,674.00元,住房公积金591,324.00元)

  减少236670.66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19年补发协管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0年支出15425831.4元(其中:办公费801028.9元,印刷费20000元,咨询费18000元,水费19420.8元,电费5407.45元,邮电费472969元,取暖费249760元,差旅费77175.27元,维护费7232479.1元,租赁费455930元,被装购置费1864417.31元,劳务费1615309元,委托业务费40068.3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84202.62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663.65元);

  2019年支出10,730,592.48元(其中:办公费763,655.90元,咨询费38,500.00元,邮电费203,528.00元,差旅费132,649.83元,维护费2,802,540.95元,租赁费371,300.00元,专用材料费1,944,432.00元,被装购置费1,064,822.55元,劳务费1,335,860.00元,委托业务费1,063,164.81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88,888.44元,其他交通费21,250.00元);

  增加4695238.92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公安专网使用费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方面支出增加。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0年支出2760元【其中:黄标车生活补贴2760元】;2019年支出62000元【其中:救济费62000元】;

  减少5924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未支付救济费用。

  4、资本性支出

  2020年资本性支出16213083.28元(其中主要项目有:办案中心基本建设1903759.53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3640072元,红绿灯等基础设施购置9613119元,公务用车购置1056132.75元)。

  2019年资本性支出11634045.16元(其中主要项目有:办案中心、指挥中心基本建设预付2000000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2638316元,红绿灯等基础设施购置4,492,933.00元,公务用车购置1,965,176.82元,警用摩托车购置338,130.24元);

  增加4579038.12元,变动的原因是:2019年新增办案中心、指挥中心修建项目,智能化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以及礼让行人等电子监控专用设备、集成指挥平台系统建设、监控设备系统、报废8辆执法执勤车辆后购置新车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040335.37元,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975315.2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4979.89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款、运行维护费2040335.37元,与2019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款、运行维护费为2975315.26元相比,减少934979.89元,减少的原因:2020年报废及购置执法执勤车辆数为8辆,2019年报废及购置数为10辆。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执勤执法用车56辆(报表中64辆为未核减8辆报废数)

  六、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1056132.75元, 2019年政府采购6383987元,减少,5327854.25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已采购智能话交通设备以及礼让行人等电子监控专用设备、道路标线工程、道路护栏工程等。

  八、本级汇总决算情况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共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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