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交警大队目前共设1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事故股、秩序股、宣教股、法制股、安全股、电子指挥中心、督查室、设备管理中心、车管所、快赔快处中心、办案中心;下设19个中队,分别为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城区三中队、军渡中队、成家庄中队、薛村中队、重点车辆管理中队、李家湾中队、陈家湾中队、治超中队、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直属三中队、特勤中队、庄上中队、贾家垣中队、聚鸦中队、金家庄中队、三交中队。大队实有人数为444人,其中授衔民警33人,事业人员26人,行政工人43人,聘用制72人,协管员189退伍军人22人,临时人员59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实施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

  2. 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 纠正、处罚交通违章行为;

  4.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5. 负责车辆登记、注册、核发车辆行驶证和号牌;

  6. 对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安全监督;

  7. 对上路行驶的车辆实施安全技术监督;

8、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监督职能。

三、2021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1决算收入47136742.51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20决算收入397397822020年部门决算增加7396960.51

其中:

1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36742.51元,比202039739782元,增加7396960.51增加原因为2021年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22021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元 ,20200相比无变动

(二)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48376705.39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2020年支出总计43159609.26元,2020年支出增加5217096.13增加原因为公安专网使用费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方面支出增加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

2021财政拨款支出12414021.74元(其中:基本工资6152455.08元,津贴补贴2114094元,社会保障缴费2647070.66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22000,住房公积金1278402

2020财政拨款支出11517934.58元(其中:基本工资6139108.82元,津贴补贴2081742元,社会保障缴费2404391.76,年终一次性奖金176400元,住房公积金716292

2020年增加896087.16元, 增原因是:普调工资及社会保障缴款基数变动后增加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财政拨款支出19206096.85元(其中:办公费571794.89元,25560元,电费9782.05元,邮电费488303元,取暖费249760元,差旅费101458.2元,维护费10597990.83元,租赁费345800元,专用材料费1500000元,被装购置费755882元,劳务费1830240元,委托业务费272264元,福利费44784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405605.61,其他交通费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2872.27

2020财政拨款支出15425831.4元(其中:办公费801028.9元,印刷费20000元,咨询费18000元,水费19420.8元,电费5407.45元,邮电费472969元,取暖费249760元,差旅费77175.27元,维护费7232479.1元,租赁费455930元,被装购置费1864417.31元,劳务费1615309元,委托业务费40068.3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84202.62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663.65元);

2020增加3780265.45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公安专网使用费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方面支出增加。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财政拨款支出02020年支出2760其中:黄标车生活补贴2760】;2020年相比减少276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未支付黄标车补贴费用4资本性支出 2021财政拨款资本性支出16756586.8其中主要项目有指挥中心基本建设376341元,办公设备购置2031436元,专用设备购置4676460元,红绿灯等基础设施购置9672349.8元)

2020财政拨款资本性支出16213083.28其中主要项目有办案中心基本建设1903759.53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3640072元,红绿灯等基础设施购置9613119元,公务用车购置1056132.75)。

2020543503.52元,变动的原因是:2021年支付以前年度指挥中心修建项目,智能化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以及礼让行人等电子监控专用设备、集成指挥平台系统建设、监控设备系统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05605.61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040335.3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4729.76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较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无增减,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数为0,较年初预算0元无增减,与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6辆。

2021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405605.61元,与2020984202.62元相比,增加421402.99元,原因为:2021年支出部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且2021年比2020年车辆数增加。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元,2020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款1,056,132.75相比减少1056132.75减少的原因2021年未报废及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52400元,结余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执勤执法用车56辆。

七、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6707896元,2020年政府采购1056132.75减少5651763.2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已采购智能化交通设备等电子监控专用设备、道路标线工程、道路护栏工程等

九、本级汇总决算情况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21年交通警察大队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