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公安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3.组织实施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挥重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司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5.组织实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治安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7依法承担执行有关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领导人、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交警队部门职责

1.实施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

2.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纠正、处罚交通违章行为;

4.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5.负责车辆登记、注册、核发车辆行驶证和号牌;

6.对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安全监督;

7.对上路行驶的车辆实施安全技术监督;

8.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监督职能

看守所部门职责

本部门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同时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公安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柳林县公安局是柳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柳林县公安局现有独立核算法人机构1职能部门33个,分别是: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纪检监察、看守所、拘留所、柳林镇派出所、青龙派出所、穆村派出所、薛村派出所、军渡派出所、孟门派出所、三交派出所、石西派出所、高家沟派出所、陈家湾派出所、庄上派出所、留誉派出所、金家庄派出所、李家湾派出所、成家庄派出所、贾家垣派出所、刘家山派出所。担负着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的职能。

本部门(单位)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各项经费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财政负担人员 693人,其中:行政224人、事业198人、人社局备案合同工 251人。

公务用车编制44个,实有车辆68个,其中公务用车44辆,执勤巡逻电动车20辆,专业设备用车3辆、防爆装甲车1辆。

交警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柳林县交警大队目前共设1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政工监督室、事故股、车管所、秩序股、智能指挥中心、宣教股、安全股、法制股、设备管理中心、快处快赔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下设19个中队,分别为李家湾中队、军渡中队、庄上中队、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城区三中队、成家庄中队、薛村中队、重点车辆管理中队、陈家湾中队、治超中队、金家庄中队、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直属三中队、聚鸦中队、三交中队、机动中队、贾家垣中队。大队实有人数为445人,其中授衔民警32人,事业干部23人,工人46人,聘用制72人,协管员189人,退伍军人22人,临时人员61名。

(三)看守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柳林县看守所占地总面积二十亩,建筑面积25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20间,(设有门卫室,收押室,家属会见室、律师会见室、讯问室、会议室,办公室等)。监区房屋41间(监室、单人监室、管教办公室、监控大厅、图书室、心理咨询室、洗衣房、洗澡堂等)设计关押量300人,属于中型看守所。现有工作人员71名,其中公务员9名,事业人员 30名,协警15名,工勤人员18名,2011年-2021年,连续11年被山西省公安厅评为二级看守所。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31870238.76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37299650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减少5429411.24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45580865.12元,比2020145132512.11元,增加448353.01元,变动原因:公安局与交警大队增加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看守所增加伙食费。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同2020年一致 。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148184085.65元,2020年支出总计148014339.78元,比2020年支出增加169745.87元,变动原因:普调人员工资。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73759604.74元(其中:基本工资35963358.29元,津贴补贴17223453元,社会保障缴费8780723.91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74079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住房公积金5506459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585260.96,公务员医疗缴费578070.72,职业年金缴费361850.52元,其它社会缴费19637.34元。)。

2020年支出69644322.22元(其中:基本工资23420478.9元,津贴补贴19858985.41元,社会保障缴费8056261.9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42357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23391.39元,住房公积金5046075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347438.18,公务员医疗缴费1428350.16,其它社会缴费39768.2元。)2020年增加4115282.52元。

增加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人员变动及普调人员工资;

2、机关运行执行情况

2021年支出53797087.79元(其中:办公费3342478.18元,印刷费1107207.65元,水费157957.98元,差旅费4508030.69元,维护费17227533.19元,租赁费4580398元,专用燃料费33016.01元,其他交通费18578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486054.56元,电费645934.23元,邮电费572050元,取暖费742264.21元,物业管理费76500元,培训费2723元,委托业务费2642821.25元,专用材料费2118650.19元,被装购置费1715707元,劳务费5510416元,咨询费3000计,福利费1077129.6元,给养费1258418.78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9725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2872.27元)。

2020年支出40272045.77元(其中:办公费1931473.29元,印刷费457973.19元,咨询费18000元,水费111501.18元,差旅费4410895.61元,维护费10029669.13元,租赁费2513870元,会议费82400元,专用燃料费965122.07元,其他交通费155557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223067.35元,电费424898.04元,邮电费646107.07元,取暖费484456.79元,物业管理费94108元,培训费21566元,委托业务费174468.3元,专用燃料费3813957.09元,被装购置费2155565.31元,劳务费3680147.7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919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2778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106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17259.65元)。比2020年增加13525042.02元,变动原因是:2021年增加办公费用、差旅费用、被装购置费用,公务用车维修费、劳务费、物业费。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772232.08元(其中:生活补助279932.08元,救济金26500元,奖励金465800元),2020年支出1325292.39元(其中:生活补助5381元,救济金6000元,医疗费补助1221531.39元,奖励金25500元,抚恤金64120元,黄标车生活补贴2760元),比2020年减少553060.3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无抚恤金,医疗补助;

资本性支出2021年资本性支出16756586.8元(其中主要项目有:指挥中心基本建设376341元,办公设备购置2031436元,专用设备购置4676460元,红绿灯等基础设施购置9672349.8元),2020年资本性支出16213083.28元(其中主要项目有:办案中心基本建设1903759.53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3640072元,红绿灯等基础设施购置9613119元,公务用车购置1056132.75元)。

4、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265500其中:主要的项目有扫黑除恶、反恐80000元,执法装备1855002020年项目支出0元,变动的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反恐项目和执法装备项目。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486054.56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279200.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854.46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44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486054.56元,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44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279200.1元,增加206854.46元,增加的原因:2020年度车辆修理因手续不完整未报销,2021年报销支付。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9548941.95元,2020年政府采购7555738.51元,增加1993203.44元,增加主要原因:交警大队采购智能化交通设备等电子监控专用设备、道路标线工程、道路护栏工程等。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31日,家具用具5269564元;通用设备44898577.3元;图书、档案1912元;土地房屋及建筑25992680元;无形资产1220000元;专用设备18325361.45元。交警大队执法执勤用车56辆。

    七、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5500元;项目实施中对安全发展项目实施进程、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期等进行绩效跟踪监控;预算执行年度结束后,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衡量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分析、检验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管理,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单位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基本在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交警大队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都项目。

八、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已汇总决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情况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21年公安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