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
  1、监督实施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工作。
  3、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6、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7、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2、食品监督管理股
  3、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4、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三)、人员情况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实有9名,副局长2名。
  2、事业编制75人,实有人数93人。
  3、行政村食品药品协管员264名,合同制人员26人,自收自支人员10人。
  (四)、执法车4辆.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2250247元,支出预算13062948.7元,(包括:上年结转812701.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50358元,商品服务支出1712590.7元。
  2018年收入预算10973962元,支出预算1097396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23722元,商品服务支出62861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1625元。
  2019年比2018年收支预算增加1276285元,(不包括上年度结转支出)主要原因是:个人部分增加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原因。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627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元;比上年增加5000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272元,比上年增加5056元,原因是:执法车辆及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的原因
  四、政府采购预算
  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有公务用车4辆。
  六、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一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省直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务经费支出。
 
 
    2019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