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质量技术监督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发布有关制度和信息,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所属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检测;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2、管理和实施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本辖区打假办的工作;负责本辖区名牌产品的推荐上报和管理工作。

  3、管理和指导本辖区的质量工作,配合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协助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负责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5、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6、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7、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开展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统计、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

  8、依法打击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协调日常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打假工作。

  9、完成上级质监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负责管理全县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建制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监督股、稽查队、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行政审批股7个股室,其中检验测试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开展衡器、天平、加油机、瓦斯计、压力表、血压计、热公仪表检测项目。全局共有编制29人。其中:公务员12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编制15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0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自收自支1人。

  三、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收入3094385元。

  2019年财政收入3612999元。2019年比2018年部门决算增加518614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4100200.48元,其中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为3822545.48元。

  2019年支出3612999元,其中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为3612999元。

  1. 人员工资

  (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3030339.5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198403.26元,津贴补贴793122元,绩效工资535360元,奖金70549元,社会保障缴费432905.24

  (2)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2212939.36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020909.91元,津贴补贴426424元,社会保障缴费566284.45元,奖金70131元,绩效工资129190元。

  2019年人员工资比2018年人员经费减少817400.14元。减少原因人员退休及调离。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1)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499240.98元,其中包括:办公费70720.5元、印刷费4776元,咨询费77500元、手续费1080元、邮电费20305元、物业管理费10968元、差旅费11771.5元、维修费16480.8元、培训费12000元、劳务费65740元、福利费3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27.18元、其他交通费用146352元。

  (2)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760455.9元,其中包括:办公费58743.95元、印刷费53250元、手续费1059元、水费4938.2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13959.84元、物业管理费3000元、差旅费15586.5元、维修费15305.15元、专用材料费36380元、劳务费326808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8168.5元、其他交通费用81950元。

  2019年比2018年公用经费增加261214.92元,原因是我单位执法行动增加,业务活动加大。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161820元。

  (2)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548元,其中包括:元住房公积金175548元。

  2019年比2018年增加13728元,原因是基数增加。

  4. 其他资本性支出

  (1)2018年其他资本性支出408800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88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0000元。

  (2)2019年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5.项目支出

  (1)2019年与2018年均无项目支出,没有变动。

  四、“三公”经费与去年对比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1227.18元,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21288元。2019年比上年增加60060.82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88元,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增加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6辆,2018财政拨款决算支出61227.18元,2019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0000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8772.82元,增加的原因是执法活动增多,业务活动增多。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15319.55元,2018年政府采购0元,比上年增加15319.55元业务需要。

  六、本级汇总决算

  本级汇总决算为一级决算

  七、国有资产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有6辆为执法执勤用车,1辆为特种作业用车,车辆价值为1069542元,其他固定资产3193027.5元,房屋装饰、修缮1090018.99元,共计固定产635353.98元。

  八、重点绩效评价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车辆运行情况

  本单位有执法执勤用车6辆,用于全县的加油机、瓦斯测定器、压力表、热工仪表等的检定工作与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标准化工作、产品质量的稽查等业务工作,一辆特种作业用车用于砝码的搬运、升降工作。

  十、专用名词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质量技术监督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