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

  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9月成立,由原房产及房产交易所16人和柳林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办9人合并成立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单位全额事业编制27名,内设机构:办公室及办事大厅,属于副科级单位及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为:依法为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登记服务,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工作。

  二、人员构成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7人,事业人员27人。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3960120.34元。

  2. 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合计3960120.34元(其中:人员支出2364019.88元,公用支出1596100.46元),因本单位为新增单位,2017年无预算。

  A.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2364019.88元(其中:基本工资:721372.42元,奖金津补贴1016221.1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7906.28元,住房公积金188520元),因本单位为新增单位,2017年无预算。

  B.商品和服务(公用)

  2018年支出1596100.46元(其中:办公费144653.26元,印刷费24014.8元,水费2432元,差旅费818.1元,劳务费48600元,委托业务费1375582.3元,因本单位为新增单位,2017年无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共计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我单位积极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开支是我单位在保证完成日常工资任务的基础上,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开支。

  五、政府采购

  本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六、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安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批是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公务用车编制数0 辆。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018年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

 

  

  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