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于2002年1月由原柳林县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而成,正科级建制,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组成部门。

  根据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局行政人员12名,事业人员70名,合同工32名,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股、土地资源管理股、地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执法监察股;事业单位7个:柳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柳林县土地储备中心、柳林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柳林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柳林县土地勘测规划站(柳林县测绘管理办公室)、柳林县土地整理中心、柳林县地质矿产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下设10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参与全县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实施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审批的设计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全县国土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和省、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监察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负责全县矿业权登记、延续、变更、转让的审查报批工作;发放砖瓦黏土、砂石采矿许可证,组织矿产企业年检,核定并征收矿山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山关闭的相关工作。

  10.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负责授权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评估的监督管理和矿业权评估结果备案管理;检查储量块段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的考核;管理全县探矿权市场,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资质审核报批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山以及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落实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荐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15.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测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市场、测绘成果的管理、确认和质量监督;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

  16.承担全县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6444330.00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48191324.00元,比2018年部门决算减少11746994.00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 33148931.63元,比2018年37097592.51元,减少3948660.88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1000000.00元 ,比2018年6500000.00元,减少5500000.00元。

  (二)支出

  2019年支出总计33148931.63元,2018年支出总计37097592.51元,比2018年支出减少3948660.88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9年支出8769996.19元(其中:基本工资3336195.65元,津贴补贴2019312.03元,社会保障缴费99697.0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13670.24元,), 2018年支出11830320.74元(其中:基本工资2569273.30元,津贴补贴5624233.64元,社会保障缴费544543.5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43883.00元),减少3060324.55元,原因是:2019年社保费税率降低。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9年支出24378935.44元(其中:办公费230206.06元,差旅费36619元,维护费79007.97元,其他交通费628632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301.47元),2018年支出10669020.28元(其中:办公费455894.00元,差旅费40425.00元,维护费8242103.46元,其他交通费8386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7158.62元),增加13709915.16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9年支出0元,2018年支出52880.00元(其中:采暖补贴0元,住房公积金0元)

  4、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0元,2018年项目支出5500000.00元,减少5500000.00元。变动的原因是:减低生产成本。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301.47元,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7158.6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57.15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301.47元,与2018年的27158.62元,相比减少14857.15元,减少的原因是节约了开支。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0元,2018年政府采购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2辆,价值为259600元,通用设备:1316491元,专用设备:37610元,家具,用具,装具:229840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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