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是土地的收购、土地储备、土地开发经营、土地供应以及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筹措、土地的收益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
人员情况:财政负担在编在岗事业人员12人。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预算收入1122142元。2017年预算收入1152070元。2018年比2017年预算减少29928元,同比减少2.5%.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工资:391452元
(2)津贴补贴:83712元
(3)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264480元
(4)年奖一次性奖金:32621元
(5)社会保障缴费:187954元
(6)公积金支出:83343元。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960219元比较2017年989322元,减少29103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工资调标后,社保及年终奖等支出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580元。
(1)一般公务业务费:2800元×12人=33600元
(2)交通费:20000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
(3)福利费:24308元 。
(5)接待费672元。
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预算与2017年度预算收入80455元相比,减少1875,主要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两个项目的测算基数随着人员工资的增长也相应调整。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五、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涉及1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
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按县财政局相关规定预算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
六、柳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下级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 批是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水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及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置购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主要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安排采购情况说明:本年无政府采购安排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我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本单位公务用车一辆。
2017年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