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审核县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2按照职责权限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辖区排污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县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县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与辐射政策、规划、标准按照职责权限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等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1承担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接、协调工作。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县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执行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12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设立了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大气环境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与固体废物股、政策法规与信访股、环境监测股、自然生态保护股、纪检监察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信息监控中心、环境应急中心、空气质量监督中心、环境宣教中心、科技研究中心。下设柳林县环境信息中心、柳林县环境辐射监督管理柳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柳林县环境监察大队

  1. 人员编制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行政编制人数7,实有行政人员13人(其中县处级2人、科级5人、技师6人);事业编制人数36,实有事业人员68人(其中环境监察大队34人、监测站34人)。

第二部分 2021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1.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纳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垂直管理,市决算报表类型为单户表,县决算报表类型为经费差额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收入总计1561.15万元953.76万元,县607.39万元、支出总计3222.98万元953.76万元,县2269.22。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33.98万元,减少65,支出总计增加313.32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县财政下达指标未支出的经费不计收入;垂直管理后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度收入合计1561.15万元953.76万元,县60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1.15万元953.76万元,县607.39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度支出合计3222.98万元953.76万元,县226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58万元952.91万元,县419.97万元,占比43;项目支出1850.39万元0.85万元,县1849.54万元,占比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1.15万元953.76万元,县607.39万元、支出总计3222.98万元953.76万元,县2269.22。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933.98万元,减少6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13.32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下达指标未支出的经费不计收入;垂直管理后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度财政拨款支出3222.98万元953.76万元,县2269.2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3.32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垂直管理后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068.04万元(市809.78万元,县258.26万元),占比33日常公用经费525.96万元(市143.13万元,县382.83万元),占比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度财政拨款支出3222.98万元953.76万元,县2269.2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3056.83万元953.76万元,县2103.07万元,占95城乡社区支出166.14万元,占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59.58万元952.91万元,县506.67万元,支出决算1459.58万元952.91万元,县50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节能环保(类)支出1293.44万元952.91万元,县340.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1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2.58万元952.91万元,县41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8.04万元809.78万元,县258.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年终一次性奖金、住房公积金、精神文明奖;公用经费305.39万元143.98万元,县16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万元13.8万元,支出决算9.75万元9.75万元,比2020减少9.03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9.75万元9.75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1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公务用车数量为1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9.75万元(其中:购物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9.75万元)与2020公务用车数量为1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78万元(其中:购物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18.78万元),相比减少9.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资。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72万元143.13万元,县164.41万元,比2020减少172.81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是2020年进行办公楼改造维修。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政府采购709.9万元(市56.59万元,县653.31万元)2020政府采购245.33万元,增加464.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环保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增加及刘家山水质站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公务车辆11196.23万元,房屋795平方米159.43万元,通用设备637643.42万元,专用设备2072030.99万元,图书、档案185件,0.9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864件,74.76万元。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对市预算批复的三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95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决算公开表市

2021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决算公开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