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纪检委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柳林县纪检委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纪检委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督查检查室、第一至第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人员构成

  柳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现有在职人员59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23人。

  二、柳林县纪检委的主要任务及主要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柳林县纪检委的主要任务及主要职责

  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 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 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 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 委),乡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 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 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 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 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22400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508155.86元,比上年增加5014244.14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反腐力度增大,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二) 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12971710.96元,  2017年支出总计8872534.8元,比2017年增加4099176.16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人员工资6121102.88元(其中:基本工资1673559.96元,津贴补贴3213519.69元,社会保障缴费939635.24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94388元),

  2017年支出4786618.84元(其中:基本工资2050061.09元,津贴补贴1062661.99元,社会保障缴费1049623.76元,绩效工资46291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61357元),比上年增加1334484.0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4091529.08元(其中:办公费697837.9元,印刷费1006712.3元,咨询费50000元,邮电费21700元,差旅费603282元,培训费129880元,劳务费670903元,维修维护费200762元,福利费97717.88元专用材料费39552元,其它交通费573182元)

  2017年支出2629135.8元(其中:办公费512829元,印刷费9400元,邮电费9308元,差旅费494196元,维修维护费48357元,会议费329754.8元,培训费365383元,专用材料费8832元,劳务费121300元,其他交通费729776元).。比上年增加了1462393.2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宣传资料的印刷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60060元,(其中:采暖补贴183680元,住房公积金376380元,) 2017年支出630340.16元(其中:采暖补贴197556元,住房公积金423784.16元),比上年减少了70280.1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1137440元,为乡镇纪检工作经费。2017年没有项目支出。

  5、其它资产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费1061579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和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和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8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编制。

  五、机关运转经费

  2018年机关运转经费支出4091529.08元(其中:办公费697837.9元,印刷费1006712.3元,咨询费50000元,邮电费21700元,差旅费603282元,培训费129880元,劳务费670903元,维修维护费200762元,福利费97717.88元专用材料费39552元,其它交通费573182元)

  2017年支出2629135.8元(其中:办公费512829元,印刷费9400元,邮电费9308元,差旅费494196元,维修维护费48357元,会议费329754.8元,培训费365383元,专用材料费8832元,劳务费121300元,其他交通费729776元).。比上年增加了1462393.2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宣传资料的印刷增加。

  六、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796934元,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5111148元。均为其他固定资产。

  八、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柳林县纪检委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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