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金家庄乡财政所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级、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 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 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8、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 机构设置:财政所

  2、 人员情况

  金家庄财政所事业编制2人,合同1人。

  三、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总合计1746.2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6.27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0万元.

  2、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总计1746.2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62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9.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110.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

  2019年支出24.7170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6224万元,津贴补贴3.0656万元,奖金0.6952万元,绩效工资4.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122568万元,住房公积金1.80124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支出21.545684万元(其中:办公费0.0204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012万元,电费0万元,水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维修费20.113284万元,租赁费1.4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9年支出1700.01万元(其中: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700.01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招待费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0辆0万元,房屋5.2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9年金家庄乡财政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