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柳林县医疗集团金家庄乡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1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内儿科、妇产科、急诊科、计划免疫室、CT室、心电B超室、X光室、化验室等科室 。

2、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28人,在职人员18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区域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921017.45元,事业收入2367990.73元,共计4289008.18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688298元,事业收入3367335.66元,共计5055633.66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减少766625.48元。原因是2021年度医疗收入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21年为1921017.45元, 2020年为1688298元,比上年增加232719.45元,主要原因就是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及乡镇补贴增加,2021年度新增2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本年度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与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4289008.18元,2020年支出总计5090534.02元,比2020年支出减少801525.84元。主要是医疗支出减少,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2318473.48元(其中:基本工资987392元,津贴补贴473035.03元,社会保障缴费194386.45元,绩效工资390180元,住房公积金160196元,奖金112116元),2020年支出2289667.3元(其中:基本工资821353元,津贴补贴220384元,奖金430735、社会保障缴费/314618.3元,绩效工资366840元),比上年增加28806.18元, 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乡镇补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1970534.7元(其中:办公费44039元,印刷费10243.5元,手续费815元,电费45394.95元,水费4684、邮电费14000元,取暖费80000元,维修费26850元,专用材料费1281661.76元,福利费43565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975.13元)。2020年支出2800866.72元(其中:办公费84630.73元,印刷费139649元,手续费1676、电费56043.89元,邮电费/8452元,取暖费240000元,维修费347251.5元,专用材料费1510321.14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949.36元),减少830332.02元,主要药品费、取暖费等减少。

    3、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2020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4、项目支出

2021年无项目支出,2020年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15975.13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6949.36元,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与上年相比减少974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招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卫用车数量1辆,救护车1辆。本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5975.13元,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6949.36元,减少974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1辆、其他用车(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螺旋CT1台)。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1年金家庄乡中心卫生院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