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为做好我单位2020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布如下: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单位负责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人员8名,下设办公室、安置和创业就业股、综合股、双拥工作中心等。

  三、2020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29572515元。

  2、 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29572515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a、 人员工资

  2020年支出752605元(其中:基本工资296532元,津贴补贴235899元,社会保障缴费126689元,生活补助指取暖费29680元,住房公积金63805元)

  b、商品和服务(公用)

  2020年支出66010元(其中:办公费18400元,邮电费4000元,福利费186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

  2020年支出28753900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费26400000元,政策性民生项及项目前期费23539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是我单位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开支。

  五、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有采购。

  六、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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