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小学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第二小学是我县的一所知名老校,2009年起归县教体局垂直管理,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直小学,属全额事业单位。

  该校为4轨制全日制完全小学,现有教学班24个,学生1143人,教职工6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7人,工人2人。

  根据学校轨制、规模及所开展的业务职能特点,学校内设综合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三个业务机构。综合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工作;教导处下设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音体美5个教研组,负责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政教处下设少队部,负责学生德育管理、少队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对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本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三、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8352983.66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513700.78元,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比2019年部门决算减少160717.12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0元, 2018年0元,增减0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2018年0元,增减0 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由于教职工自然减员,公用经费由于学生自然减少,财政拨款相应减少。

  (二)支出

  2020年支出总计8580337元,2019年支出总计8620352.85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40015.85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0年支出7688462.34元(其中:基本工资3607220.28元,津贴补贴261690元,绩效工资1717261元,社会保障缴费1163663.26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61693元)。2019年支出7609526.07元(其中:基本工资2540299.14元,津贴补贴1834008元,社会保障缴费2974661.93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60557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78936.27元,增加原因是:因工资自然增长。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0年支出891874.66元(其中:办公费339375.16元,印刷费74928.5元,水费38639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1776元,物业管理费136440元,维护费181922元,差旅费10686元,培训费13874元,专用材料费5004元,劳务费67230元,委托业务费2000元,另计提福利费     元)。2019年支出1010826.78元(其中:办公费144377.96元,印刷费62450.46元,水费53947.9元,电费69755.81元,邮电费1776元,物业管理费150280元,差旅费67322元,维护费238407.65元,培训费18699元,劳务费35603元,另计提福利费168207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119852.12元,减少原因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厉行节约、确保运行的原则,科学制定支出预算,确保了支出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0年支出0元,2019年支出0元

  4、项目支出

  2020年项目支出0元,2019年项目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19年的0元,相比减0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0元,2019年政府采购0元,同比增减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4717706.41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392318元;通用设备2161311.01元,专用设备562713.4元,图书83700元,家具、用具、装具517664元;大型修缮0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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