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贺昌中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林县贺昌中学校共设置10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团委、财务处、保卫科、总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工会。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共有9名:校长1名、支部书记兼科研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名、政教处主任1名、教导处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学生处主任1人,工会主席1人。
我校现有教职工24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7人,工人4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2、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0547278.1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1406496.97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减少859218.87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1125879.37元,比2020年32439836.19元,减少1313956.82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31125879.37元,2020年支出总计32439836.19元,比2020年支出减少1313956.82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 2021年支出29198555.93元(其中:基本工资12234525.37元,津贴补贴209739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014295,职业年金399684.53,基本医疗保险1305300,绩效工资6325553.03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034863元,住房公积金267763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300), 2020年支出29448631.29元(其中:基本工资8761264.81元,津贴补贴129177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840311.05,职业年金729178.45,基本医疗保险847877.64,绩效工资3439409.3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680954元,住房公积金39784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015.6), 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1744230.94元(其中:办公费440123.82元,水费32536元,电费62750.37元,取暖费16000元,物业管理费220500元,差旅21992元,维护费363709.75元,培训费35000元,福利费550489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130元,) 2020年支出2560487.9元(其中:办公费282612.12元,水费16236元,咨询费11448元,电费120000元,租赁费3444元,物业管理费369342元,差旅费43719.5元,维护费1241405.28元,培训费32431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870元,福利费422980元),减少816256.96元,增加变动原因是:学生减少,相应经费也减少。
3.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711590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183092.5元(其中:助学金134372.5元,生活补助48720元,2020年支出251977元(其中:助学金136352元,生活补助115625元)变动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130元,与2020年的1687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740元,原因为学校外出数量减少。
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1130元,2020年政府采购1250元,比上年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情
本单位国有资产14190484.78。其中:房屋建筑物 4108723元;专用设备购置305000;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