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村道建设规划。

(三)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报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县道公路及其设施的管理和养护。按规定负责渡口(码头)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智能智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十四)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县能源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县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局内设有综合办公室、公路股、规划股、综合运输股、行政审批股、交通战备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柳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柳林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人员10人,现有行政人员10人,合同工1人,共11人;执法队事业人员共7人;发展中心事业人员共69人。

三、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33580058.71元,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61904100元。

2022年因年初预算包含项目款减少,因此较2021年预算收入减少28324041.29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支出33580058.71元,2021年预算支出61904100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

2022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8706970.47元,其中:基本工资3476832元,绩效工资1966768元,津贴补贴908116元,社会保障缴费2098918.37元,奖金38068元,住房公积金184340.6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927.48元。

2021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7458872元,其中:基本工资3137972元,津贴补贴849800元,奖金37500,绩效工资1770100元,社会保障缴费1281500元,住房公积金382000元。

增减变动情况:下属单位公积金列入工资福利支出,所以较2021年预算支出增加1248098.47元。

2、公用支出

2022年预算公用支出4518617.44元,其中业务费33437550元,办公费3875505.94元,邮电费7000元,差旅费21000元,印刷费5000元,福利费238564.44元,公务接待952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14687元,公务员交通补贴84000元。

2021年预算公用支出4694700元,其中业务费3668800元,办公费54100元,邮电费5000元,差旅费15000元,福利费191800元,公务接待26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75000元,公务员交通补贴8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400元。

增减变动情况: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所以较2021年预算支出减少176082.56元。

3、项目支出

2022年储备项目支出款20260742.8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0522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1563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14687元;公务接待费预算952元,车辆共计2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中包括上年未支付费用。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7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7500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600元,车辆共计23辆。

2022年较2021年出国出境预算无变化;2022年因机构改革公务接待预算较2021年减少1648元;公务用车预算较2021年增加139687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2年及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占用情况,无增减变化。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44969.3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9540.94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2年交通运输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

2022年交通运输局绩效申报表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