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业发展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基本情况

柳林县林业发展中心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是柳林县林业局下属付科级事业机构,事业人员5,在职人员5名。

二、主要职责

推广先进的红枣技术,促进红枣业的发展。负责全县红枣产品的综合开发、红枣基地建设、产品的开发研究、探讨红枣产业的营销策略,负责林业有害和生物防治和检疫,组织开展林业保险业务,负责林草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三、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522903.75;支出522903.75元。

其中:一般基本支出522903.75元;农林水事务为522903.75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人员工资476962.38元、商品和服务(公用)45941.37

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入544200元;支出544200元。

其中:一般基本支出544200元;农林水事务为544200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人员工资462700元、商品和服务(公用)31500

2022年比2021年减少21296.29元.增减原因:人员调资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45941.37元(其中:差旅费2360元,福利费11661.37,元,办公费10000元,印刷费1920元,公务用车费20000元)

2021年支出31500元(其中:差旅费1000元,办公费10000元,培训费500元、公务用车费20000元)

2022年比2021年增加14441.37元。增减原因:加大红枣宣传。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共预算2万元,其中:用车运行维护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2万元相同,无增减

出国出(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公务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我单位继续加强管理,力争三费不突破预算,不超去年同期支出,同时加大力度管理,杜绝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财产占用情况:公务用车在编在用一辆,其他办公用具本单位正常使用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行费和务接待费。其中,因公()费反映单位务出国(境)的国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务用车购费反映公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管税):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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