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业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柳林县委、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林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柳林县林业局主要职责、人员情况、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林业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林政执法大队、退耕办、日元项目办、天保办等,国营林场、森林派出所、林权中心。
林业局行政编制人数为6人,实有人数为6人,县林业工作站编制人数为26人,实有人数为21人。林权中心编制人数为3人,实有3人。
2022年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二、主要职责:
1.柳林县林业局职责是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相关政策;
2.拟定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日元贷款项目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管理,以及森林资源的调查监督工作;
5.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指导各类林业的培育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强化林业队伍建设;
8.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24817979.69元;支出24817979.69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元3442145.29,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人员工资3131751.84元、商品和服务(公用)310393.45元、项目支出为21375834.40元。
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入8313300元;支出8313300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3643300元,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人员工资3293000元、商品和服务(公用)350300元、项目支出为4670000元。
2022年比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加16504679.69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整等林业项目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287037.89元(其中:办公费40000元,差旅费30000元,印刷费14000元,接待费168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0000元,合同工工资等社保35144.4元,福利费,76213.49元。)
2021年支出160300元(其中:办公费30000元,培训费10000元,接待费3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0000元)
2022年比2021年增加126737.89元,增加原因:2022年人员结构变动,有关费用有变化.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政府采购1896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520元,政府采购服务18084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68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接待费1680元,共接待 0批次,共 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0000元。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批次,共 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7979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2021元。
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会继续努力,规范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履行党的八项规定。
七、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单位有三个下级单位,分别是柳林县国营林场、柳林县林业发展中心、柳林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八、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资产总额4013529.65元,我单位有公务用车3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柳林县林业局所有项目均进行绩效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75837.40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