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留誉镇中心校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留誉镇中心校为柳林县教育科技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校辖6所学校,即留誉小学、下岔沟小学、柳家沟小学、寨子湾小学、圪台小学、留誉中学。

2、人员情况:

留誉镇中心校,实际在职人员136人。其中公办教师114人,县用22人。小学学生数为122人,中学学生数为35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

2、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三、2021年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一)收入

2021年收入16125668.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4626.42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其他收入741041.6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28083.72元。2021年预算数为13445400元,增加2680268.05元。原因为人员调资;2020年收入总计15530908.05元,其中:本年度拨款15384626.42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减少146281.63元。原因为人员调出。

1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5384626.42元,与202014379357.69元相比增加1005268.73元原因为人员调资

    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20200元。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16215463.81元(其中学前教育20779.63元,小学教育14549794.54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525046.83元),其他支出0,年末结转和结余1538287.96元。2021年预算数为13445400元,增加2770063.81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5577626.42元,20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445400增加2132226.42元。2020年度决算支出16942549.03元,比2020年支出减少727085.22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14141227.54元(其中:基本工资5956747.42元,津贴补贴191378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475.9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6824.79元。)2020年支出13129542.69元,其中基本工资5538526.1元,津贴补贴1736476增加1011684.85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995425.61元(其中:办公费225543.61元,印刷费51104.7元,咨询费4000元,手续费390元,水费32310元,电费37420.07元,取暖费62550元,维护费133737.33元,培训费61878.9元,租赁9750元,其他交通费8800元)。2020年支出1127675.02其中:办公费252361.29元,印刷费36294元,手续费735元,水费20060元,电费77183.91元,物业管理费49570元,邮电费820元,取暖费34680元,差旅费10200元,维护费502624.32元,培训费33629.38元,劳务费99517.12元,其他交通费8500元。减少132249.41元,减少原因是:学校维修维护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440973.27元,2020年支出168869.6元,其中生活补助440973.27元,增加272103.67元,增加变动原因是:贫困学生资助。

4、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2020年其他资本性支出5900元,比上年减少5900元,变动原因为本年资产购入。

5、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0元,2020年项目支出0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20年的0元,相比持平。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260000元,2020年政府采购0元,增减26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采购增加列支。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房屋110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我单位未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

八、参公单位运行经费为0.

、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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