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医疗集团留誉镇卫生院分院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内科、外科、中医科、急诊科、计划免疫室、心电B超室、化验室等科室 。

2、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17人,在职人员2人(其中党员2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区域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5.75万元,事业收入42.89万元、上级补助39.68万元,共计108.3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4.96万元,上级补助61.05万元、事业收入48.82万元,共计134.83万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减少26.5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25.75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0.79万元。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101.5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25.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32万元,津贴补贴1.06万元,奖金2.3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6万元,绩效工资5.53万元)。 2020年支出38.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3万元,津贴补贴4.21万元,奖金2.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78万元,绩效工资6.46万元),比2020年减少12.8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72.31万元(其中:办公费7.81万元,印刷费3.5万元,电费1.96万元,取暖费1.45万元,专用材料费47.89万元,劳务费9.7万元),2020年支出94.44万元(其中:办公费7.81万元,印刷费3.5万元,电费0.96万元,取暖费3.45万元,专用材料费49.02万元,劳务费29.7万元),比2020年减少22.1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3.44万元(其中:采暖补贴0.78万元,住房公积金2.66万元),2020年支出1.76万元(其中:采暖补贴0.78万元,住房公积金0.98万元),比2020年增加1.68万元

42021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0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出国团组共0个,0人次;支出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招待费支出,共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比2020年少0元。无购置支出,支出为0元;无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20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专用设备78件原值366578元,通用设备26件原值99750元,房屋650平方米,原值41978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专用设备78件原值366578元,通用设备26件原值99750元,房屋650平方米,原值4197862021年度未购买固定资产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

2020年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2021年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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