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医疗集团孟门镇卫生院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内儿科、妇产科、急诊科、计划免疫室、心电B超室、DR室、化验室等科室

2、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17人,在职人员10人(其中党员2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区域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2021年财政拨款收1103767.2事业收入1528644.14元,共计2632411.34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101602.68元,事业收入1441677.05元,上级补助收入1239481.5元,利息收入1559.49元,共计3784320.72元。2020年部门决算减少1151909.38。其中: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3767.2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1602.682020增加2164.52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3、2021年事业收入1528644.14元,2020年事业收1441677.05元,比2020年增加86967.09元,增加原因为业务收入增加。

4、2021年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二)支出2021年支出总计219161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03767.2元。2020年支出总计3767867.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32711.67元。2020年支出减少1576254.69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1079267.2元(其中:基本工资439960元,津贴补贴158655.2元,一次性奖金88164元,机绩效工资150216元,养老保险109960,医疗保险4624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06元,,住房公积金82566。2020年支出1057657.68元(其中:基本工资422851元,津贴补贴151765元,绩效工资238380元,养老保险111483.24元,职业年金4602.88元,医疗保险44819.52元,其他社会保障费1640.04元,住房公积金82116元。增加21609.52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各项社会保障费、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2021年支出24500元(其中:福利费24500元)2020年支出20635元(其中:利费20635增加原因是:工资提高,福利费增高。

3、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2020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4、项目支出 2021项目支出,2020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676.5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676.53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招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676.53元,与2021年的0元,相比减少14676.53减少原因2021年财政拨款经费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2021财政拨款无政府采购2020政府采购货物11800元,比上年减少11800元原因为:2021年财政拨款无政府采购经费。

六、绩效部分

2021年支出绩效工资150216元,2020年支出绩效工资238380元。比上年减少88164元,为人员变动绩效工资减少。本单位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出勤天数,及工资完成情况发放。

七、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价值5万元。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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