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5个:煤炭纠察队、三委派管理中心、瓦斯防治中心、水害防治中心、军事化矿山救护队;

  下属股级事业单位1个:矿管站;

  内设股室共有19个,即:综合办公室、财务股、安全监管股、行业管理股、劳动用工股、纪律检查室、机关工会、信息与经济运行股、水害防治中心办公室、瓦斯防治中心办公室、煤炭纠察队办公室、三委派中心办公室、1-7包保组(7个)。

  (二)人员情况: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11名:局长1名、总支书记1名、总支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系统工会主席1名、煤炭安全

  纠察队队长1名、三委派管理中心主任1名、瓦斯防治中心主任1名、水害防治中心主任1名。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29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人员118人;三委派中心事业人员103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煤炭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全县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定全县煤炭生产合理开发规划和综合利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矿区总体规划。

  (四)组织实施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

  (五)按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查、上报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解下达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

  (七)承担全县煤炭生产监管责任,督促落实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实施行业调控;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上报、申领、年检等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审查、上报、申领、年检等工作。

  (八)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统计调度工作、信息化工作。

  (九)对全县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矿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负责“三委派”人

  员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十)协调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和安全调度工作;负责全县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全县煤矿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县煤炭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参与各类煤炭基金、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煤炭行业工会工作。

  (十三)经授权,承担全县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0450889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 20923529.56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加了9527359.44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 29260690.66元,比2017年20923529.56元,增加了833716.11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无增减。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支2016年津贴、绩效工资、年金等。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29260690.66元,2017年支出总计20923529.56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了833716.11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25787191.74元(其中:基本工资8451485.46元,津贴补贴1931557元,绩效工资10663381元,社会保障缴费3597219.2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143549元),2017年支出17414985.06元(其中:基本工资7223776.34元,津贴补贴1527757元,绩效工资4746951元,社会保障缴费3390386.72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26114元),增加了8372206.68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支2016年津贴、绩效工资、年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1160433.92元(其中:办公费88949.1元,邮电费23000元,差旅费19392元,维护费38378元,会议费1440元,培训费13350元,委托业务费214900元,福利费469477元,其他交通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377.8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170元),2017年支出1016644.5元(其中:办公费73757元,邮电费64100元,差旅费37017.5元,维护费1580元,培训费13976元,劳务费249300元,其他交通费12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26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4850元),增加了143789.42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提支2018年福利费。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2313065元(其中:采暖补贴798560元,住房公积金1499789元,抚恤金2288元,生活补助12428元)。2017年支出2341900元(其中:采暖补贴820960元,住房公积金1506964元,抚恤金2496元,生活补助11480元),减少了28835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采暖补贴减少。

  4、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0元。2017年项目支出150000元(主要项目有:云计算年租服务费、煤炭专网电路租用费)。减少了150000元。

  变动的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79377.82元,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81264元,减少了201886.18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4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79377.82元,与2017年的381264元,相比减少了201886.18元,减少的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53000元,2017年政府采购216000元,减少了163000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14辆,179.8万元,专用设备908.97万元,办公设备73.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煤炭工业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