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能源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煤炭行业管理股、电力油气新能源股、节能和能源清洁利用股。

  (二)人员情况

  2019年全有干部职工82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76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能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营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颁发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九)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推广及运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县际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二)承担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0231856.32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0450889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减少了10219032.68元。

  其中:

  1、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6404725.51元,比2018年29260690.66元减少了12855965.15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无增减。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转隶应急管理局145人。

  (二)支出

  2019年支出总计16404725.51元,比2018年支出总计29260690.66元减少了12855965.15元。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9年支出11451929.1元(其中:基本工资3158600.27元,津贴补贴1148006.49元,奖金231779元,绩效工资264660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7281.79元,职业年金缴费700441.9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5726.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64.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543.56元,住房公积金1016784元)。

  2018年支出28100256.74元,(其中:基本工资8451485.46元,津贴补贴1931557元,绩效工资10663381元,社会保障缴费3597219.2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143549元,采暖补贴798560元,抚恤金2288元,生活补助12428元,住房公积金1499789元)。减少了16648327.64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应急管理局145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9年支出754130.41元(其中:办公费114969元,邮电费15000元,差旅费21908元,维修费149549.41元,培训费3500元,专用材料费15200元,劳务费11600元,委托业务费80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158元,其他交通费4912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59元,资本性支出165162元)。

  2018年支出1160433.92元(其中:办公费88949.1元,邮电费23000元,差旅费19392元,维护费38378元,会议费1440元,培训费13350元,委托业务费214900元,福利费469477元,其他交通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377.8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170元)。减少了406303.51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没有提取福利费。

  3、项目支出

  2019年支出“煤改电”取暖设施费用4198666元,2018年支出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煤改电”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运行成本。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13158元,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79377.82元,减少了66219.82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元。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元,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数量为6辆,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3158元,与2018年的179377.82元相比减少了66219.82元。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剂应急管理局8辆车。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165162元,2018年政府采购53000元,增加了112162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公务车辆6辆。固定资产原值994.4万元(其中:专用设备843.4万元,办公设备73.2万元,车辆75.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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