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能源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煤炭行业管理股、电力油气新能源股、节能和能源清洁利用股。

(二)人员情况

2021年全有干部职工75人,其中:公务员7人,事业人员68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能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营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颁发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九)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推广及运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县际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二)承担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4166432.39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5712349元,比2020部门决算增加18454083.39元。

其中:

1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8453954.73元,比202015646426增加22807528.73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无增减。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优质民用煤供应费用。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38453954.73元,比2020年支出总计15646426增加22807528.73元。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8060475.15元(其中:基本工资3203091元,津贴补贴1009215.73元,奖金222000元,绩效工资172491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7297.79元,职业年金缴费80993.4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1822.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273.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07.52元,住房公积金621455元)。

2020年支出8138343.35元,其中:基本工资1939897.93元,津贴补贴960956元,奖金241177元,绩效工资158634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8343.02元,职业年金缴费549853.0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4772.3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000.5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65.52元,住房公积金1056533元)。

减少了77868.2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退休1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1374359.27元(其中:办公费111558元,印刷费15750元,邮电费9104元,差旅费8075.5元,培训费1520元,专用材料费354084.93元,劳务费2780元,委托业务费536370.34元,福利费169891.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127元,其他交通费57000元,资本性支出10098)。

2020年支出549672.1元(其中:办公费69300元,邮电费30400元,差旅费6233.5元,维6500元,劳务8500元,福利费114380元,其他交通费5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8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2元,资本性支出166280.6元)。

增加824687.17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支付了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可研报告费

3、项目支出

2021年支出优质民用煤供应、“煤改电”取暖设施费用29019120.31元,2020年支出6958410.55元。增加了22060709.76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优质民用煤供应费用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98127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80286元,增加17841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算支出0元。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算支出0元,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6辆,财政拨款算支出98127元,与2020年的80286元相比增加17841元。

增加的原因是:维修费、燃油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10098元,2020年政府采购166280元,减少156182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公务车辆6辆。固定资产原值1012万元(其中:专用设备881.4万元,通用设备51.78万元,车辆75.92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9万元)。

  1. 项目绩效情况

开展清洁取暖各类项目,保证冬季清洁取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保障民生,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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