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是根据《中共柳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林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编字[2021]2号)文件,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部门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培训及政策咨询、公益性岗位管理、劳务输出、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人才交流服务、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流动人才组织与人事关系转接、流动人才及聘用制干部档案保管、人才市场培育;开展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评聘工作。
规格和经费形式:副科级建制、全额拨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4个) :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股、创业就业服务股、人事人才服务股。
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编制数27人,实有人数2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1、2022年预算收入总计:15979828.91元,2021预算收入总计1324860.60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7月因机制改革单位合并到年底支出增加。
2、2022年财政预算支出总计2799828.91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40586元,公用经费支出179243元。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1324860.60元,其中人员支出1146900元,公用经费177960.60元。
(1)2022年工资和福利支出2540586元,(其中:基本工资992160元,绩效工资682920元,津贴补贴100092元,取暖费99680,住房公积金252512.33元,社会保障缴费409261.56元,女职工卫生费3960元)。2021年工资和福利支出1146900元(其中:基本工资464300元,津补贴 90500元,住房公积金97800元,社会保障缴费187900,绩效工资306400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机制改革单位合并,所涉及的人员和保险都增加。
(2)202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79243元(其中:办公费64912元,邮电费4000元,印刷费5000元,差旅费3000元,福利费62131.02元,公务接待费2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0000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机制改革单位合并,所涉及的公用经费增加。
(3)2022年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80000元;特定目标类: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13180000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200元,无变动。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现单位保有量为2辆,车辆运行维护费4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还未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80000元。同时设定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根据预算批复柳财预【2022】47号文件精神,本单位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