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柳林县委、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林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柳林县人社局要职责、人员情况、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柳林县人社局是柳林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人员录用、调配、职称、工资等全部核算综合职能部门。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股室。2021年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合并3个,柳林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综合执法队;柳林县社保中心;柳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局机关股室有:办公室、工资股、职称股、社保股、档案室、财务股、就业股、劳动关系股。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主任科员1人。

全局机关2021年底实有干部职工27人,其中行政公务员15名,事业人员122020减少1人。

局机关有公务用车1部。

3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下属机构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监督落实职工保险福利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并组织实施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办理有关手续;宏观管理企业工资总额及职工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指导企业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指导和监督经营者工资收入分配。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引进县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引进计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院士、博士后及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实施“互联网人社”工程,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开展“多证合一”试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强化就业需求,全面提升创业就业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招聘,加大就业政策宣传。

3月份,开展2021年“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收集发布32家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提供岗位数462个,达成就业意向100余人;4月份分别召开了就业现场招聘会和“技能圆梦想,就业有‘位’来”专项招聘会,参会用人单位59家,提供工作岗位499个,参加求职8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364人。

运用微信公众号、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积极宣传见习政策,共征集到见习单位129个,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对接、签订协议等各项程序,最终确定见习人员414名。用人单位为每名就业见习人员支付600元保费,其余保费由我局按每名就业见习人员补贴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是招工引才长效合作,持续开展劳务输出。

今年,我局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文登区、苏州高新区人社局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与苏州市亚尔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就加强企业用工、劳动务工和人才交流等形成长效合作机制,截止目前劳务输出2024人。

三是壮大基层人才队伍,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

为进一步壮大我县城乡基层人才队伍,切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我县出台了《柳林县2021年关于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2、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全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工作顺利进展。

一是以赛促培,积极举办“华晋杯”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我县成功举办了“华晋杯”职业技能大赛。大赛围绕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非遗等重点领域,设置1033个竞赛项目,共有300多名选手参赛。通过严格组织评选,最终决出县级“技术能手”一等奖17名,二等奖34名,三等奖51名。并选送优秀代表38名至市里参加了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了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的优秀成绩,我局荣获“第二届吕梁市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

二是积极申领电子培训券,大力扩充培训机构。我局及时组织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召开电子培训券申领培训大会,发动所有工作人员积极申领普惠制培训券,同时又及时做好企业培训券、定向式培训券、线上培训券、评价券等封闭式制券和发券工作。经过周密部署和持续发力,2021我县共领取面额1000元的电子培训券19331张,完成任务的163%,在吕梁市排名第一。

三是建立精准信息宣传体系,为百姓满足意愿合理选择。通过询比的方式引进第三方机构,本着通俗易懂、直观实惠的原则精心制作宣传资料,培训县乡村三级的有关工作人员宣传解释技能培训优惠政策,在公共场所及县乡村人员聚集地等区域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使优惠政策家喻户晓,各项补贴应享尽享。

3完成机构改革整合,优化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上级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文件规定,于20214月将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失业保险中心等单位整合组建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将柳林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柳林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整合组建为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并于202177日同时举行了揭牌仪式。切实完成职能划转、人员定岗、资产清点整合和工作交接等事项,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平稳衔接、有序运转。简化了办事流程,优化了社保服务,提升了办事效率。

4、聚焦非营利性服务业,促力增进民生福祉

积极配合全市经济指标补考进位,严格实行月调度、周调度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找准短板弱项,靶向发力,全力做好服务业现价增速工作,全年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速排位全市第一。

三、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大力推进根治欠薪行动。

今年,我局共接收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914现已办结895起,办结率达98%涉及农民工2700人,追发工资2500余万914起案件中,全国欠薪平台138件,省舆情2件,12345平台515件,现场投诉192件,信访转办42件,国务院互联网加督查1件。

另一方面,为更好地支持企业轻装上阵,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困境,我县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推动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制度,尽量以保险保函替代原有实缴保证金。从202111月起积极开展并完成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替代、转存工作,目前已全部清零。

二、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21年度预算拨款收入为14207135.52元。基本支出收入为8158835.78元,项目支出收入为6048599.74

2020年度预算拨款收入为27369492元。基本支出收入为3180492 元,项目支出收入为24189000元;其中:行政运行科目拨入责任制考核奖金19760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入全民意外伤害保险拨入13200000元;就业补助支出9013000元 。

2021年度收入比2020年减少13162356.48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就业补助资金为上年结转。

(二)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为19564432.48元;基本支出为8316910.78元;项目支出为11247521.7元;2020年度支出为14535685.8元; 2021年比2020年增加5028746.68元。

2021年度比2020年度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增加,就业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行政运行科目人员支出4544927.03元(其中:基本工资2637841.04元,津贴补贴668696元,绩效工资289120元,一次性奖金141561.25元,养老保险费308406.48元,医疗保险费127191元,公务员医疗费34440.84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404.68元,住房公积金231296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103969.74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人员支出1701000元,用于支付责任制考核奖金。

2020年支出2806652元;人员支出1991052.35元(基本工资1149973元,津贴补贴700867元,绩效工资179160元,一次性奖金50974.75元,,养老保险费319181.41元,医疗保险费130664.16元,公务员医疗费33656.76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641.92元,住房公积金239433元)。

2021年比2020年增加,增加原因为2021年新增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435074.75 元(其中办公费136361.73元,印刷费1570元,电话费10790元 ,法律顾问费30000元,差旅费31613元,培训费11955元,公务接待费0 元,公务用车6885.12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167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元,劳务费(见习生工资)29200元)。

2020年支出624354.52元(其中办公费228970.64元,电话费10790元 ,法律顾问费30000元,差旅费43610.5元,会议费5480元,通讯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0 元,公务用车1538.38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33605元,委托业务费99960元,劳务费(见习生工资)654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比2020年减少521560.16元;因为2021年度的工作有招聘工作任务的完成还未支付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3169960元,救助救济费11600元;医疗费用53360元,奖励金1563000元,

2020年支出177300元,救助救济费176300元;退休人员房屋补贴1000元。

2021年比2020年增加,增加原因为2021年支付2019年度责任制考核奖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7949元(办公设备购置7949元)

202049310元(办公设备购置49310元)

2021年比2020年较少41361 元。

5、项目支出

2021年度项目支出11247521.7元。(孵化基地房租补贴1000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8684521.7,责任制考核奖励金1563000

2020年度项目支出10878169.28元。(孵化基地房租补贴2000000元;全民意外伤害657736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2300809.28元)

2021年比2020增加增加原因为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

3)财政返还额度

2021年财政返还额度30762268.76元;属于就业专项资金。

2020年财政返还额度15469205.72元;基本支出返还158375元;项目支出为1531830.72元;其中行政运行责任制考核奖金1976000元;全民意外伤害保险6622640元;就业专项资金6712190.72元。

、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 拨款决算支出6885.02元;2020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538.38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6885.02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538.38与上年相比较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交通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16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023.75元。其中:办公费136361.73元,律师服务费30000元,印刷费1570元,邮电费10790元,差旅费31613元,培训费11955元,劳务费(见习工资)292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885.02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16700元,购置费7949元。

、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在年初做过预算采购,2021年度采购办公设备支出79492020年度政府采购办公设备49310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188000元,资产情况表中的办公用房2289405.32元, 2018年该房屋已经被拆迁,通用设备653565元。

、项目绩效情况

2021度意外伤害保险专项资金整体使用绩效良好,我局年初预算650万元,全年执行654.402万元,执行率100.68%,绩效自评100A级;全年拨付承保单位654.402万元,执行785.34万元,执行率120.01%,自评100A级。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主要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21年柳林县人社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