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包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柳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柳林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综合执法队。我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 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

  4.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下属机构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监督落实职工保险福利政策。

  5. 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并组织实施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办理有关手续;宏观管理企业工资总额及职工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指导企业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指导和监督经营者工资收入分配。

  6.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引进县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引进计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院士、博士后及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7.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8.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 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0.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11.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2. 职能转变。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实施“互联网人社”工程,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开展“多证合一”试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机构设置情况

  1. 机构设置

柳林县人社部门是柳林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人员录用、调配、职称、工资等全部核算综合职能部门。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股室。2021年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合并3个,柳林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综合执法队;柳林县社保中心;柳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0辆。

  1. 人员构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财政负担人员109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97。社会保险中心长期聘用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4075人,村(居)级协办员332人。

二、202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21年度预算拨款收入为48342004.38元。其中:年初预算39191041.2,年初结转9150963.18元。

2020年度预算拨款收入为56143251.83元,年初预算49730452.77元。年初结转6412799.06元。

2021年度收入比2020减少7801247.45元,减少原因为,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就业补助资金为上年结转。

(二)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为45265598.99元;基本支出为22204077.29元;项目支出为23061521.7元;

2020年度支出为39915522.39

2021年比2020年增加5350076.6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增加,就业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人员支出14065199.35元(基本工资6136385.86元,津贴补贴1442468.98元,绩效工资2157983.18元,一次性奖金769217.25元,,养老保险费1453375.84元,医疗保险费577681.04元,公务员医疗费34440.84元,其他社会保障费15199.06元,住房公积金1126870退休人员职业年金337608.58,其他工资福利13968.72)。

2020年人员支出13196529.35元(其中:基本工资5498636.97元,津贴补贴1881851.29元,绩效工资2020671.63元,一次性奖金386081.25元,养老保险费1545707.6元,医疗保险费632553.81元,公务员医疗费33656.76元,其他社会保障费58730.53元,住房公积金1116205.96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22433.55)。

2021年比2020年增加868670,增加原因为2021年新增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2089034.3元(其中办公费874392.11元,印刷费25940.6元, 咨询费4000元,手续费258元,邮电41647元,取暖费92960元,差旅费82257元, 维修(护)费124771.18元, 租赁费23525元,会议费4900元,培训费12212元,福利费204503.52元,公务用车费114535.89元,其他交通费用116700元,委托业务费90590元,劳务费(见习生工资)275842元)。

2020年支出1901627.36元(其中办公费662037.91元,印刷费91812.4元,咨询费5000,手续费905元,水费500元,邮电44341元,差旅费117622元, 维修(护)费21860元, 租赁费19400元,会议费41492元,福利费38470元,公务用车费123922.73元,其他交通费用141836.32元,委托业务费211723元,劳务费(见习生工资)380705元)。  

2021年度比2020增加187406.94。增加原因:因为2021年五项保险合并,人员整合,办公场所重新划分,重新规划了相关股室职能,淘汰了一部分废旧办公用品,启用了服务大厅叫号系统,经纪检委备案,购置了叫号机及办公电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5836306.64。其中:抚恤金68890元,生活补助2597456.64元,救助救济费11600元;医疗费用53360元,奖励金3105000

2020年支出1906785。其中:抚恤金72960元,生活补助1646150元,救助救济费187675

2021年度比2020增加3929521.64,增加原因为增加原因为2021年支付2021年度2020责任制考核奖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213537元(办公设备购置213537元)2020218457元(办公设备购置218457元)

2021年比2020年较少4920元。

5、项目支出

2021年度项目支出23061521.7元。

2020年度项目支出22692123.68元。

2021年比2020年增加369398.02,增加原因为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

3)财政返还额度

2021年财政返还额度9150963.18元。2020年财政返还额度6412799.06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 拨款决算支出114535.89元;2020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3922.73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部门公务用车数量为1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14535.89元;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3922.73元;与上年相比较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023.75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664.52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部门政府采购2135372020部门政府采购218457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部门公务车辆10辆。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度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外伤害保险专项资金整体使用绩效良好,我局年初预算650万元,全年执行654.402万元,执行率100.68%,绩效自评100A级;全年拨付承保单位654.402万元,执行785.34万元,执行率120.01%,自评100A级。

2021柳林县创业就业中心有公益性岗位绩效项目,年度评价良好。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主要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