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局机关共设置科室12个:即综合办公室、党办规宣科、财务人事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应急监督科、妇幼保健和科技教育科、人口与家庭发展科、审验科、体育科。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共有在职职工91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17人,合同人员45人,部分人员在乡镇计生站工作。
二、柳林县卫健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本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市基本药物制度。
(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制定基层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拟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二)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相关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1年总收入65808502.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69470.2元,其他收入197.87元,上年结转资金8438834.10元);2020年总收入 78504202.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173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500元,其他收入18348.89元,上年结转资金7906007元);相比2020年,部门决算减少12695700.12 元,原因为人员调动(退休、调出、转隶)、乡医工资调整、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设备配备、疫情防控经费减少等原因所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57369470.2 元 ,2020年70417347元,相比2020年,减少13047876.8 元,原因为人员调动(退休、调出、转隶)、乡医工资调整、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设备配备、疫情防控经费减少等原因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0元,2020年162500元,相比2020年,减少162500元,原因为2021年政府性基金无收入。
(二)支出
2021年总支出61638470.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1570190.41元,政府性基金68280元);2020年总支出为6762995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7467231.79元,政府性基金162720元);相比2020年,总支出减少 5991481.38元,原因为人员调动(退休、调出、转隶)、乡医工资调整、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设备配备、疫情防控经费减少等原因所致。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8142921.41元(其中:基本工资3535972.68元,津贴补贴1068756元,奖金682074元,绩效工资396080元,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1987374.7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2664元);2020年支出10721619.09 元(其中:基本工资4808117.21元,津贴补贴1367734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73361元,绩效工资1012805元,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2454737.8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4864元);相比2020年,减少2578697.68元,原因为人员调动(退休、调出、转隶)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为42337747元(其中:办公费39745882元,印刷费390806元,水费14751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64190元,差旅费41215元,维修费105911元,租赁费270000元,培训费150960元,专用材料费813315元,劳务费228380元,委托业务费190000元,福利费146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47元,其他交通费用113150元);2020年支出为42732668.7元(其中:办公费34778269元,印刷费226526元,水费11722元,电费8842元,邮电费86856元,差旅费24167元,维修费676833.7元,培训费109921元,专用材料费6318897元,劳务费30000元,委托业务费230250元,福利费838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1575元);相比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94921.7元,原因为疫情防控经费减少所致。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9917450元(其中:生活补助9600855元,救济费133575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83020元);2020年支出10717986元(其中:生活补助5976126元,救济费96200元,奖励金411466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31000元);相比2020年,减少800536元,原因为结转2019年驻村医生岗位津贴所致。
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1000000元,2020年项目支出3047800元,相比2020年,减少2047800元,原因为2020年有乡镇卫生院煤改电项目。
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决算68280元,2020年决算162720元,相比2020年,减少94440元,原因为上级体育彩票基金调整所致。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3147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7412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30976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314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47元);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74123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4912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130976元,原因为2020年有疫情防控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62072元,2020年政府采购149123元,相比2020年,减少87051元。原因为购买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为4061478.40元(其中:房屋2316890.03元,通用设备1376991.66元,专用设备140610元,家具、用具226986.71元)。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财务科牵头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同时为真正把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在财务科成立绩效管理转班,具体负责我局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各项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考核的具体办法、资金的使用渠道等,使我局的绩效考核工作有措施、有目标稳步开展。
二、绩效管理工作主要成效及做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项目实施单位主要单位为乡镇卫生院及分院、村卫生室。覆盖全县15个乡镇197个行政村,33.25万常住人口。柳林县行政区域内的以0-6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为主的县域内的常住居民均可受益。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项目实施依据,主要内容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儿童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老年人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高血压健康管理、糖尿病规范管理、中医药服务等。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各具体项目工作量及成本等进行测算,严格按照完成的数量、质量及考核结果进行分配。项目经费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年初预拨1797.96万元到各相关单位,年终对各实施单位进行综合绩效考核,次年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剩余资金。我县按常住人口33.25万人计算,县级财政配套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46.14万元,项目经费总计2326.08万元。目前已按照绩效考核方案结算项目补助经费2133.5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1、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确保实现项目预期工作目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
2、制定并印发了《柳林县20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柳卫字〔2021〕17号)文件,明确了项目内容、实施范围、服务方式、工作要求等,为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体系保障;为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卫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政策的知晓率,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活动月的通知》(柳卫字〔2021〕50号),明确了宣传的形式,通过宣传提高了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政策的知晓率,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3、将项目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部署要求,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了各专业机构的职责。各乡镇卫生院也相应成立了以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安排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组建了专业的基本公共卫生队伍,以保证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严格考核,促进项目工作规范运行。
1、为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各单位已制作版面上墙并组织人员学习。
2、加强对项目业务培训, 定期召开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调度会、培训会、强化责任目标,落实整改措施。2021年共计培训2次,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所有的项目人员进行系统全面培训,通过邀请上级专家以问题为导向的培训的方式,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为主要培训内容,通过培训, 使所有公卫人员能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各项内容,为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加强项目督导考核,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导考核,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考核促进项目运行规范化;全年共计督导4次,共计2次考核。实行考核结果、工作服务量与补助资金挂钩, 对未完成工作量的实施单位扣减经费,并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项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工作质量。
(三)任务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服务
全县累计建档327035份,建档率98.4%,电子档案录入328653份,电子建档率98.83%。均达到了上级要求任务指标。
2、健康教育服务
全县发放各类健康宣传资料250045份;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2017期;举办健康讲座1463期,参与人数达31415人;利用各种健康宣传日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96次,受益人群12284人;播放公益广告8571次。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不良卫生行为习惯。
3、预防接种服务
全县累计接种疫苗57254人次,接种率达99.27%。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认真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控制工作,全县全年未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儿童19641人,健康管理率达93.62%。
6、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1019人,产后访视940人,产后访视率92.25%。
7、老年人保健
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等健康指导。接受健康管理老年人19108人,健康管理率达66.76%。
8、慢性病管理
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血糖。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在管的21731名高血压患者,其中规范管理14346人,规范管理率达66.02%,血压控制20566人,血压控制率94.64%;在管的5624名,糖尿病患者有3638名接受了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达64.69%,血糖控制率达71.51%;登记在册的125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886名进行了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达84%0
9、卫生监督协管:监督协管共发现线索624次,已全部进行报告,开展各类巡查1840次。为广大群众在食品、用水、医疗卫生服务安全提供卫有力保障。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确保65岁以上老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服务项目,明确县中医院作为县项目技术指导单位,积极投入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目前接受中医药服务管理老年人19216人,占比67.13%;接受中医药服务儿童人数7238人,占比60.96%。
11、结核病管理
发现结核病患者完成治疗104例,规则服药101例,规则服药率97.12%。
三、项目绩效情况
考核中采取了听取汇报、座谈访问、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为强化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我们在各乡镇组织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县卫健体局和县财政局组织各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对所有乡镇全部进行了考核,同时在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了部分村卫生室。经综合评估,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考核后三名的通报批评并核减经费。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村两级从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系统而繁杂,工作量大,人员少,培训工作不足,缺乏工作经验,导致工作欠规范。
2、宣传还不够深入、形式还不够多样,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知晓率还较低、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时有发生。
3、项目工作实施主体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基层人员紧张,工作量过大,导致工作质量和效率欠佳,难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求使用单位为乡村两级,而县级业务部门需要开展大量督导和培训工作的开支,而相应的工作经费欠缺,县级办公经费运转困难,培训和指导工作容易流于形势,效果不佳。
5、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由于专业人员缺乏,外行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进度缓慢。
(二) 建议和意见
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2、进一步巩固县乡村三级培训基础,充分发挥县级示范和带头作用,乡级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村级发挥网底作用,筑牢三级保健网的作用。
4、加强县对乡镇、乡镇对村的业务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关键部位、关键问题解决。全面提高我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5、增加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基础设备,进一步发挥信息化的作用,调整和充实乡级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夯实乡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础。为老百姓提供最大限度公共卫生技术服务。
(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度全县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94.24万元,其中包括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72.61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1.63万元,全部按照要求100%执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全县分两批共计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94.24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度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197家,全部拨付到位。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
4、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在基层长期实施。
5、享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意率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导致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未能达到100%的原因是:部分常用药物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三)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中央、省、市、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90.69万元,我县826人符合国家奖扶要求,所需资金78.328万元;14人符合国家特别扶助要求,所需资金10.2万元,全部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
二、综合评价结论
资金执行率100%,到位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7%。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县领证独生子女父母3951人,发放金额233.945万元;奖励扶助826人,应发放金额78.328万元;特别扶助14人,发放金额为10.2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扶助对象6人,发放金额为3.96万元;独生子女死亡扶助对象8人,发放金额为6.24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奖扶对象账户。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奖扶工作水平。第一,加大对奖扶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奖扶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第二,继续做好对镇村两级计生干部的政策培训,使奖扶对象应享尽享,提高政策的覆盖面。第三,进一步加强奖扶信息化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第四,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未纳入奖励扶助发放范围,为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为计划生育作出贡献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有必要加大扶助力度。
(四)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公立医院改革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县县级公立医院共2所,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现开放床位总数424张,其中县人民医院374张,县中医院50张;核定编制总数610人,其中县人民医院580人,县中医院30人。2021年中央、省、县级共补助公立医院改革经费283万元。
(二)绩效目标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加快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和医院管理机制、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建设,大力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绩效报告情况
公立医院通过汇报工作总结,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统计报表、现场调查等方式,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价优秀。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县卫健局成立了自评小组。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为依据,以年度工作目标为标准,以目标管理考核为评价办法,对2021年度财政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经费283万元已经全额到位。本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
(二)总体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下达给我县2021年公立医院主要考核指标任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机制,有效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医院管理机制、人事制度、绩效分配制度建设,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大力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根据项目要求,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绩效情况分析
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明显加强,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科学设置岗位,实行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重点强化工作数量、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等主要指标,进一步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提高,医院总收入、医疗服务性收入合理增长,服务人次增加;药品收入、药占比下降,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药费下降,医院收入结构趋向合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进行部署。县级公立医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医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使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了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转变,为完成县级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保障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存在的问题:一是财政投入压力大。目前在县级公立医院方面仍然缺乏刚性的财政投入政策,财政投入仍难以满足基层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运行发展需要,特别是在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投入不足。二是卫生技术人才匮乏,人才引进难、培养难,留住更难,其根本在于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薪酬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2、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共招聘特岗全科医生8名,其中:2019年招聘5人,2020年招聘2人,2021年招聘1人,根据《山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实施方案》规定聘用期限为4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卫健委历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我县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招聘工作,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完成率100%。2021年中央资金已到位40万元,目前根据医疗集团提供的绩效考核情况,各岗位运行情况良好,资金发放按各岗位考核情况已全部下拨到医疗集团。
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二)由于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紧缺,特岗全科医生工资未能与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
(三)聘期已满的特岗全科医生下一步安排没有明确要求。
3、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度全县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全县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8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全县共乡村医生515名,计划全部进行培训。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乡村医生培训完成率100%。
乡村医生培训通过率100%。
3、乡村医生培训满意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导致未能实施的原因是:资金于2021年11月到来,临近年终,未能实施。计划于2022年6月前培训完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21年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