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宣传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是主管全县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职能职责主要是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按照县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情况:人员情况:县委宣传部内设机构三个,办公室(文明办,一套人员两个机构)、宣传股、理论股;下属事业单位2个,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网络信息办公室。现有干部职工8人,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一般干部1名,事业人员3名。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9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25万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减少了126万元,同比减少13.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799元,比2018年925元,减少 126万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①2018-2019年全县党报党刊征订费用共计528万都列入2018年收入年预算,导致2018年收入增加。③人员工资及津贴的调整。

  2、政府性基金决算30元 (增加了上级专项影院建设款),比2018年0元,增加30万元,;

  (二)支出

  2019年支出总计63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6万元),比上年879减少了了245万元,同比减少2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创建新时代文明城市款项未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9年支出1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7万元,津贴补贴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万元)比2018年支出1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5万元元,津贴补贴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万元)减少51万元, 减少变动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和人员工资及津贴的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9年支出447万元(其中:办公费356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护费11万元,劳务费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6万元是县级广告宣传费,)比2018年支出720万元(其中:办公费599万元,印刷费17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护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5元,劳务费26万元,邮电费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等)减少273万元,减少变动原因是:主要是本年度创建新时代文明城市款项未支出。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9年支出5000元,是对县域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的慰问,2018年支出11.5万元。

  4、项目支出

  2019年无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办公电脑及办公家具,共计80109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通用设备共计71万元。

  六、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七、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9年宣传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