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1年,现有三个专门委员会,即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人大办公室、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政法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和副科级事业机构人大代表服务中心。

现实有正式人员27名。其中县处级11名,科级10名,科员2名,事业人员4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208656.30元,2021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56708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37856.30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本年召开人代会增加会议费、印刷费、选举经费等。

(二)支出: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55855.45元,2021年预算3037000元。2022年工资奖金津贴2277447元,社会保障缴费543732.69元,住房公积金334675.76元。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3037000元。工资奖金津贴2216600元,社会保障缴费524217.62元,住房公积金296182.38元。2022年比上年增加预算118855.45元,原因为:增加人员;工资调资增加。

2、公用经费

2022年运转公用经费预算409800.85元,其中:办公经费374800.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设备购置费10000元,福利费126632元。2021年运转公用经费预算382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交通补贴189600元,一般公务业务费91000元,福利费74800元。2022年比上年增加预算27600.85元,原因为:增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交通补贴增加。

3、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2年运转类项目支出2643000元。;2021年运转类项目支出2251600元,2022年运转类项目支出其中:人大网站维护费60000元,人代会、常委会会议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即《柳林人大》等144万元,县人大代表通讯补助经费50.16万元(209人*2400元/人),县直5选区及选举办公室经费24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1400元,原因为:本年召开人代会增加会议费、印刷费、选举经费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现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二)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00元。

1、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上年相同。

3、2022年公务接待费0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00元。比21年减少18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09800.85元,2021年为382200元,原因是:比2021年略有增加,因为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购买办公用纸等。2021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注重绩效管理,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其他车辆。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2年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人大(部门)2022预算公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