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016年5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成立中共柳林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2016年12月,机构及人员编制正式批复,是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巡察联络、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督查督办、服务保障等工作及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和巡察专业人员库的建设管理工作,下设3个巡察组。巡察办现有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6名,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2名:设有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各1名,巡察专员5名,其中正科级巡察专员2名(未配备),副科级巡察专员3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借调人员3人,临时人员3人,兼职会计1人。截止目前,巡察组组长库、工作人员库、巡察专业人员库共有125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巡察联络、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督查督办、服务保障等工作及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和巡察专业人员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854994.61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2109293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减-254298.39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 1854994.61元,比2018年 2109293,增减 -254298.39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8年0元,增减0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调整。

  (二)支出

  2019年支出总计1854994.61元,2018年支出总计 2109293元,比2018年支出增减 -254298.39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9年支出1306634.61元(其中:基本工资794879元,津贴补贴374008元,社会保障缴费97621.61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5564元),2018年支出921924元(其中:基本工资554508元,津贴补贴264338元,社会保障缴费45489元),增减384710.61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预算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9年支出548360元(其中:办公费24800元,培训费12400元,印刷费88000元,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8836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2018年支出1187369元(其中:办公费248000元,水费0元,差旅费930369元,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增减-639009元,增减变动原因是:预算调整。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9年支出 104562元(其中:采暖补贴xx元,住房积金104562元……),2018年支出0元(其中:采暖补贴0元,住房公积金0元……),增减104562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新增单位。

  4、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0元(其中:主要的项目有0),2018年项目支出0元,增减0元,变动的原因是: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 0元,其中:节约开支。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xx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原因是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18年的0元,相比减0元,减少的原因节约开支。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0万元,2018年政府采购0元,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0。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无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

  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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