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林县发展研究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

  1、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工作,为县委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谋意见。

  2、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为县委深化改革工作提供服务性工作。

  3、对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工作和国家资源型经济置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进行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政策性依据。

  4、研究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对全县产业结构、投资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方向和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5、开展政策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探索制定政策的科学理论 和科学方法;针对发展中决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探讨解决的途径,提出对决策和建议;收集、贮存、处理各种经济信息资料,及时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

  6、针对全县不同时期的倾向性、苗头性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整理信息,及时反馈,为县委提供重要决策参谋意见。

  二、发展研究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发展研究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综合调研股3个内设机构。属于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三人,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

  现有职员5人,行政编制6人,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562977元;支出 562977 元。人员经费合计498966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99020元;津贴补贴152920元;社会保障缴费88700元;住房公积金41741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6585元。公用经费合计64011元。其中办公费14000元;其它交通费用37500元;福利费12175元;公务接待费336元。

  2019年预算收入620653元;支出  620653 元。人员经费合计505484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 196332元;津贴补贴150440元;社会保障缴费101189元;住房公积金41162元。公用经费合计115169元。其中办公费16800元;其它交通费用36600元;福利费11433元;公务接待费336元;其它业务活动费用50000元。

  本年度收入与支出比上年度减少了9.3%,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部分为调整职务、级别和养老保险比例所致,为刚性支出,公用支出比上年少了5万元的业务费。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政府采购。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共计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共接待 0  批次,共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2019年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今年和上年持平。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已收回,所以节省了公务用车开支。

  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会继续努力,规范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履行党的八项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6175元,其中:办公费共计3200元、印刷费共计2500元、邮电费共计1000元、差旅费共计7300元、会议费共计0元、福利费共计12175、日常维修费共计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共计0元、办公用房水电费共计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共计0元。

  七、绩效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财政局安排部署,我中心在6月初召开了相关股室人员会议,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由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工作由预算股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此项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由相关股室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制定印发了《2020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评价的单位、项目、时间及责任人等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评价结果运用。通过绩效评价,单位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评价,必须讲究效益”的理念正逐步在相关部门形成。

  (四)、取得的初步效果。从单纯的事后绩效评价转变为与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把预算编制与部门发展规划和绩效目标联系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一方面,促使预算的编制更科学、更规范,有利于财政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项目单位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促使预算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发展研究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