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工作职责:

1.柳林县文联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的专业群众团体。

2.其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奉献力量。

3.负责对县各文艺协会人士的联络、服务、协调的职责,开展多种多样的文艺创作研讨;加强与上级文联,兄弟县、市文联的联系,管理县内各文艺协会办事机构;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林县文联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内设业务内控股室、办公室、创作室、理论研究室和财务室五个部室。

(二)人员构成

共有职工7人,其中参公2人,事业3人,工勤1人,单位直接聘用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一般公共预算925964.81元。其中:人员经费585814.54元,公用经费214150.27元,项目经费126000元。

2021一般公共预算1041300元。其中:人员经费917000元,公用经费74300元,其它运转类经费50000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6335.19元,本年人员减少,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支出925964.81元,基本支出789964.81元,项目支出126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585814.54元,其中:基本工资234023元,津贴补贴93796元,绩效工资101562元。财补养老保险64796.48元,医疗保险30431.41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1484.25元。住房公积金59724.4元。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917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1185.46元,其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同期调入1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4150.27元,其中:办公费8880元,水费1000元,邮电费1000元,差旅费2000元,维修维护费3256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5000元,福利费14174.23元,单位聘用人员67840.04元,业务运转费100000元。

3项目支出12.6万元,10万元为专项业务费,为2022年《清河》刊物出版印刷费及送春联活动费用。2.65万元为其它运转类经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03万元比2021年同口径增加 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细化预算。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0.03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细化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310.23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300元,比上年减少27989.7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日常维修、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商品与服务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预算政府采购1880元,为购置一台碎纸机及A4复印纸。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8万元。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其它运转类支出全部实行绩效管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房屋情况: 2023年本单位房屋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 预算支出0元。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国有年资产运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2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

2022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绩效申报表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