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2022年财政预算已经在柳林县届人民代表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复下达你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预算法》要求,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地方财政预算应自市人代会批准后二十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各部门应自市财政批复预算之日起二十日内,依据批复文件及表格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三、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预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预算公开相关工作。

四、各预算单位应按照预算公开工作的时限和内容要求,填报预算公开文字说明和预算公开报表,经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各一级预算单位在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栏中自行公开。

五、各预算单位应对本单位部门预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确保按时间节点公开到位。


年初预算附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