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和导向性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的信息资料,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行动态分析和前景预测,为制定全县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承担对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成果评估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服务工作。

(六)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地方金融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建立政府、银行、企业间融资的联动机制提供服务。

(八)根据上级授权,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的审核、评级与监管。

(九)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协助查处各类非法融资活动,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十)负责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组织和协调企业上市的培育推荐、审核确认等工作。

(十一)负责金融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林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为柳林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建制。应有编制10人,实有编制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预算总计收入612865.03元。人员类项目支出总计275491.24元,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37373.79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300000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一)人员工资合计275491.24元

(1)基本工资:106200元

(2)津补贴及绩效工资:86690元

(3)社会保障缴费43898.62元(医疗保险12375.61元、 基本养老保险30463.04元、事业单位工伤保险951.97元、大病统筹108元。)

(4)取暖费:11200元  

(5) 住房公积金:27142.62元

(6)卫生费:360元

(二)公用经费合计37373.79元

(1)基础公用经费:10710元

(2)福利费:6663.79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

(三)其他运转经费300000元

(1)非法集资案经费100000元(其中咨询费50000元,劳务费33600元、车保险2362.58元、办公费14037.42元)

(2)单位业务运转经费200000元(其中单位业务运转经费192900元、购置费5600、水费1500)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尽量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但是由于工作需要有公车一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62.58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合计37373.79元

(1)基础公用经费:10710元

(2)福利费:6663.79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安排购置费5600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暂时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2年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


2022年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绩效申报表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