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林县庄上镇财政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庄上镇财政所位于庄上镇庄上村,属于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干部5人,其中:初级职称人员2人,中级职称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庄上镇财政所现阶段的职能有组织收入,管理支出,监管资金,为民服务四项。具体为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及管理,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财政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等中心工作,保证地方基层政权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801288.71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2107826.32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1693462.39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536010.5元,比2018年672848.08元,增减 136837.58元;

  2、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

  (二)支出

  2019年支出总计1751247.4元,2018年支出总计1751247.4元,比2018年支出增1219719.48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9年支出672614.22元(其中:基本工资193428元,津贴补贴75320元,社会保障缴费373048.22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0818元),2018年支出440290.92元(其中:基本工资172272元,津贴补贴172283.52元,社会保障缴费84854.4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0881元),增232323.3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19年调资增资,导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9年支233.86元(其中:手续费16.86,其他交通费217元), 2018年支出34845元(其中:办公费26045元,差旅费8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000元),增34611.1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9年购置办公用品,2018年未购置。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9年支出1078399.32元(其中:生活补助1078399.32), 2018年支出56392元(其中:采暖补贴18480元,住房公积金37912元),增1022007.32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9年生活补助增加。

  4、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为1394899.32元包括退耕还林1377500元和雨露计划资金17399元,2018年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支出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在总金额82648元不变的基础上,对以前年度全部归为其他固定资产进行纠正,其中价值为4000元的房屋单独列出,3孔窑洞面积50平米,系1980年购置的原杨家峪财政所办公室,2001年合并后闲置不用,破烂不堪。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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