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中医院内设11个业务股室,中医科、妇产科、外科(烧伤科)、公共卫生科、中医康复理疗科、检验科(化验、B超、影像、心电)肛肠科、风湿免疫科、医务科、财务科、办公室等服务科室。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名:院长1名、副院长2名。编制人员30人,在职事业人员32人,临时人员16人(其中党员5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服务。

  (2)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管理。

  (3)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4)参与健康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及县卫计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800810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 3598692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减2202118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 5800810元,比2017年3598692元,增减 2202118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7年0元,增减0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调整。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6670856元,2017年支出总计4079499元,比2017年支出增减2591357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4064431.31元(其中:基本工资2035452元,津贴补贴1127892元,社会保障缴费530195.31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02103元),2017年支出2453148元(其中:基本工资1175598元,津贴补贴183793元,社会保障缴费242219元),增减1611283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补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736178.69元(其中:办公费253008.69元,水费8800元,差旅费9300元,维护费250000元,其他交通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400元……),2017年支出579468元(其中:办公费165641元,水费4542元,差旅费8300元,维护费160086元,其他交通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1450元……),增减156710.69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预算调整业务量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268989元(其中:采暖补贴xx元,住房积金268989元……),2017年支出479076元(其中:采暖补贴115360元,住房公积金363716元……),增减-210087元,增减变动原因是:预算调整 4、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0元(其中:主要的项目有0),2017年项目支出0元,增减0元,变动的原因是: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9400元,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1450元,与上年相比减 2050元,其中:节约开支。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xx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原因是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9400元,与2017年的21450元,相比减2050元,减少的原因节约开支。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100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0元,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0。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1辆7.5万元,房屋8.05万元,通用设备113.02万元、专用设备105.57万元,办公用品0.56万元等。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中医院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