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中共柳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吕梁市柳林县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2023年工作要点》(柳法治〔2023〕1号)和中共柳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法治社会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柳法治办〔2023〕10号)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局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今年以来局党组多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等党内法规。机关人员利用自学和集体学习时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教育、保密条例等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引领作用。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任务,中共柳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吕梁市柳林县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2023年工作要点》(柳法治〔2023〕1号)。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并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联络员,积极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强秀玲和梁艳香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对面临或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或其他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调解;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对决策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和论证;提出对国有资产或国有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等。

二是推进“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做好面向社会的服务企业和个人法律宣传工作。利用“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置展板、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庭审活动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坚持经费到位。局机关每年的预算中均将普法经费列入机关办公费用中,确保普法宣传材料、普法教材的及时发放,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行业监督人员按时学习《行政处罚法》,并自学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系列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章条例,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法治建设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局业务涉及面广法学专业人才缺乏,学法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对法治理论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自觉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法治宣传方式不够新颖。当前主要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宣传法治思想,法治宣传方式较单一,借助新融媒体动态化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还比较滞后,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改善和转变。法治宣传覆盖面仅限于机关和企业,仍有空间有待进一步扩展。

三是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业性越来越强、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我局人员少,业务工作繁重,导致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制定局党组成员带头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利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继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自觉性,增强干部依法服务企业的能力。

三是聚焦重点工作,做好法治保障服务。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相关股室做好协同配合,在推动重点产业链培育锻造、在红枣+碗团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进行全过程服务,在文件出台、政策的起草、实施、评估各阶段做好法律法规支撑和政策措施保障服务。

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