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对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刘凤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教师互动交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 关于城乡教师互动交流的问题

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校长教师补充配备,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吕教发[2019]57号)第四项“改革内容”第(七)项“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要求,教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印发柳林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柳教科发[2021]54号),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通过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缩小城乡、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教科局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鼓励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特级教师、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模范(优秀)教师等教学业务骨干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交流任教。

  1. 关于特岗教师三年后考进县城的问题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29号)文件精神,山西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3年,3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加入当地教师编制。目前没有服务期限6年的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们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交流轮岗工作的领导,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创设,营造良好氛围;二要精准施策,注重实效。在专项调研分析基础上,做好激励政策实操落地,推进工作计划。教科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城区优秀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柳教科函[2023]71号),目前正在开展2023-2024年度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工作;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发挥政策激励。继续按照“补紧缺、调结构、促均衡”原则,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交流教师的关心关爱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柳林教育事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202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