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工信和科技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刘姗姗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信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商用预付卡管理办法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商业繁荣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监管情况
(一)商务部门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备案管理。自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颁布以来,我局按照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和市、县政府的要求,严格遵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围绕三项制度和资金存管,推进企业备案,强化资金监管,公开企业信息,开展执法检查,健全长效机制,扩大政策宣传,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引向深入。目前,已备案登记发卡企业4家。
二是加强风险排查。2024年9月商务局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进行检查,此次联合执法共抽查了4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我局对企业的发卡章程、购卡协议、发卡记录及企业“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发卡章程未公示问题,现场提示企业要公示发卡章程并加强预存资金的管理,严禁用于股权、证券等投资。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采用信用监管方式,着力解决涉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失信问题,将情节严重者列入“黑名单”实施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
四是加强警示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式消费要注意的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了柳林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名单,不仅为备案企业的消费维权提供了保障也对企业备案起到了督促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备案监管。定期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企业发卡排查,加强企业备案监管。定期发布已备案企业名单,增强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意识。
(二)加强检查力度。细化检查措施,对信息公示、三项制度、业务报告、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针对性检查。构建以备案管理为基础,以预收资金监督管理为核心,以落实“三项制度”的日常监管为重点,以监管执法、社会监督为抓手的管理模式。
(三)完善监管制度。预付卡的监督管理工作涉及部门众多,情况复杂,规范整顿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是加强信用监管,对备案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缺失企业增加检查频次。二是建立多元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对有法可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无法律依据的,建议双方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对于商家恶意卷款潜逃、涉嫌诈骗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式消费警示宣传,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预付式消费风险进行必要的预警提示,提醒消费者保留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更要谨慎理性购卡,提高消费安全防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
(五)加强部门合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沟通,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部门之间互相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