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并印发了《2024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和工作情况,下沉一线协调解决各类防汛抗旱问题。对擅离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应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组织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灾害高发易发的县(市、区)、乡镇要配备卫星电话、救生衣、应急照明灯等必要的救援设备;重大防洪工程要配齐编织袋、土工布等抢险物资。

要求各级防指及有关部门要狠抓隐患排查整改,汛前要开展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重点检查防汛抗旱责任落实、预案修订、队伍物资、隐患排查、工程设施、山洪防治、水毁修复及各项防汛准备情况;汛中要重点检查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响应联动、河湖清障、工程调度、在建工程、涉水活动及汛期各项防范重点情况。

水库电站、河道堤防、道路桥梁、山洪灾害、城市内涝和农田渍涝等重要部位,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景区游客、工地人员、滩区群众等重点人员要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救援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