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链接:柳林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文件精神,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效,持续提升脱贫攻坚的综合实力,确保2020年顺利总交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将纳入统筹整合的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部门使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切实巩固脱贫成效,加快全面小康进程。
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和规模
(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包括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省、市、县财政拨付的各类涉农资金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的规模
三、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实施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扶贫12433.698549万元,70个项目,具体为:
(二)产业扶贫2144.201万元,3个项目,具体为:
四、部门职责
(一)县财政部门管理职责
(二)县扶贫部门管理职责
(三)业务主管部门职责
(四)项目实施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五)县级监察、审计机关职责
五、组织保障及监督检查
(一)建立协调机制
(二)推行阳光操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实行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