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链接: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城区交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综合管理的档次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26号)文件精神;
2.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吕政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
二、指导思想
原文件链接: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分析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城区建成区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深入开展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综合管理的档次和水平,为迎接“二青会”的召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主要目标
(一)加强城区建成区智能交通建设。
(二)完善城区建成区道路交通设施。
(三)改善城区建成区停车秩序。
(四)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
(五)打击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六)畅通公共交通行车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调度、指挥、协调工作开展。
五、任务分工及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强大合力,确保部署的任务执行到位,安排的工作落地见效,提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具体涉及县政府办、宣传部、公安局、交警队、教科局、卫健体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团委等单位。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8月10日)。
第二阶段:自查梳理阶段(8月11日一8月20日)。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8月21日一12月23日)。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2月24日一12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二) 加强执法管理。
(三) 注重宣传引导。
(四) 强化考核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