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链接: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和责任清单
一、文件背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纪委全会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县人社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计划。
二、工作计划
1.严格履行从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2.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4.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学习;
5.规范权力运行程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抓牢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2.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情绪,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县等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对责任对象教育提醒、监督检查的职责。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支部的工作部署,注重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4.严格贯彻执行。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和各级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坚决贯彻,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对局党支部确定的本年度重点工作要落实到底,共同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