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矿产资源勘察开发保护布局,科学合理引导矿业权投放,促进 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提升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推动矿产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文)要求,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实际情况,为扎实推进《柳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以
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关内容,综合考虑矿产资源客观实际、宏观环境和发展条件,确定2021-2025年五年的总体目标,使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进一步优化,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普及,矿山地质环境显著好转,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与矿业发展结构与
布局。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合理继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继承前三轮规划实施成果,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核查、矿业权实地核查等已有成果。借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
源勘查开发秩序等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结合形势创新发展。
(二)坚持细化落实与做好衔接相结合。以上级规划为依据,充分体现省、市级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落地、重大项目落地、空间布局与规划分区落地、矿
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与管理措施落地,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勘察开采规划
区块边界。同时与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其他相关
规划相衔接。
(三)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矿产资源特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挥资源地域优势,提升矿山
企业综合竞争力,充分带动重点区域矿业经济发展。
(四)坚持保护保障并重。强化规划管控,加强市场调节,创新完善资源保护和开发补偿机制。统筹资源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保障资源合理 需求。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以资源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观,健全资 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加强资源节约全过程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
源利用质量和效益。
(五)坚持依法治矿与增强规划可操作性相结合。充分考虑现行管理体制要求和矿产资源管理的需求,落实山西省、吕梁市矿业权设置区划,强化空间
指导和约束能力,落实和制定规划指标,强化目标管理等规划实施制度建设。
因地制宜,依据本县的资源特点,规划矿业勘查开发重点区域和发展矿产 资源产业基地,落实市规划划分的集中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采矿权区划,对本级审批发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空间布局进行详细部署,明确准入条件;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重点工程项目,强化资源环境保护;强化矿
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监督管理。
(六)坚持开门编规划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规划编制由政府组织、专家衔
接、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加强部门联系,建立衔接和协调机制,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主要任务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2021-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二)规划主要内容
1.现状与形式
分析本县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对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成效进行评估, 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客观判断本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区生态保
护修复、矿业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2.规划目标
结合本县实际,提出矿业经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矿业高质量发展、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目标,细化和落实上级规划的目标指标,相关约束性指标须在上级规划的控制范围内。同时,可根据本县实际,合理确定
其他预期性指标。
3.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明确本县内
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细化相应管理措施。
(2)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相关产业空间布局,确定本县内矿产资源开发及相关产业发展重点区域,提出矿产资源
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措施。
(3)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明确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优化调整的方向和措施,全面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确保边界范围、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落地。科学布局和合理划定本级审批发证矿业权的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 块,并明确相关管理措施。对于砂石土类矿产,划定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采矿权投放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区生态保护等要求,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
合理利用。
4.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按照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的规定,着重对本级审批发
证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
(1)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根据本县的资源特点、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提出开采总量和矿山数量控制要求,有控制要求的地区不得超过上
级规划提出的控制指标,提出相关管理措施。
(2)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根据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产业布局、城镇化要求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因素,细化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促进资源利用规模
化集约化。提出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的要求和政策措施。
(3)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从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
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提出准入条件,明确管理要求。
5.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1)绿色矿山建设。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总体思路、主要任务、组织方式、进度安排、支持政策和有关措施。明确本县绿色矿
山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以及相关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等。
(2)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针对新建矿山,提出矿区生态保护准入要求。针对生产矿山,明确责任机制、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出建立
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的具体管理措施。
6.重点项目
根据上级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重大工程,提出本区域落实的具体项目,并明确实施主体、预期成效和进度安排,也
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本县其他重大项目。
四、预期成果
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图件、规划编制说明和规划数据库等。
(一)规划文本。文字的表述应当简明扼要,用语规范,重点突出,数据
准确。
(二)规划附表。主要包括重点勘查区表、勘查规划区块表、重点开采区表、开采规划区块表、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等,表格内容原则上与省级规划相一致,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减附表项目,如增加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
区划分表等。
(三)规划图件。
(1)柳林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2)柳林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3)柳林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
(4)柳林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
(5)柳林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6)柳林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7)柳林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规划图件以1:5 万地理底图为基本底图,规划底图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
地坐标系。具体图件要求由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规划编制说明。
县级矿产资源规划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着重说明规划的基本思路、
重点和特点。
(2)规划编制过程及研究情况。
(3)对规划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及主要内容的说明。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
(5)与上级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6)征求意见以及协调、论证情况。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规划数据库。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修订后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和建设指南的要求,在规划编制的同时,原则上同步部
署、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
五、进度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组织及领导,落实工作任务分工;确定规划技术团队,制定具
体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制定调研计划,完善资料清单。
(二)全面调研阶段(2020年12月底前)。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多种形式的调研,主要进行全县矿产资源勘查现状调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重点矿种勘查开发利用调查、重点企业开采现状调查等; 同时同步开展各专题研究工作,诸如:上一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专题研究、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题研究等工作,
形成初步研究成果,并进行论证。
(三)规划成果阶段(2021年3月底前)。在专题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细
化扩充内容,形成《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衔接上级《规划》成果数据,
与其他相关规划成果资料,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四)规划报批阶段(2021年6月底前)。按程序完成规划审查,根据审
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工作。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工作、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决策。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
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名单附后)。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报批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并抽调部分技术人员充实领 导小组办公室力量。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每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由组长或副组长临时召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下,密切配合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各环
节工作。
(二)优选编制单位。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由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固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资信技术实力
强、熟悉我县情况的规划编制项目技术承担单位。
(三)加强部门协同。主动对接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团队,确保我区规
划编制能够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战略任务和技术要求。加强部门协调沟通,
形成多层次、多领域规划之间的互动协作,全面做好《柳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通过媒体、网络、听证会等有效形式,充分宣传并征求
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建议。
(四)完善公众参与。邀请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家作为技术顾问,指导帮助我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采取专家座谈、专题论证、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凝聚各方共识。在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广泛征求公众等意见。充分吸取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规划成
果。
(五)加强经费保障。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是进行矿产资源管理的依据,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县财政局要积极予以前期经费保障,同时将规划编制经
费预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柳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柳林县矿产资料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志华
局长
副组长:高林斌
副局长
冯丽
副局长
李海花
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亚斌
副主任科员
刘殿弘
执法监察队队长
成员:王志刚
监察股股长
于旺军
建审利用股股长
白宗
地籍股股长
康屹峰
耕地保护股股长
杨建新
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
魏桂锁
矿产资源利用储量股股长
车宏伟
测绘股股长
车艳峰
规划股股长
穆永永
行政审批股股长
刘章印
规划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