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依据: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16号)
2、《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9〕30号)
补贴对象:
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
补贴内容和标准:
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
补贴方式:
按季度社会化发放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1、个人申请(加盖村委公章)
2、低保证复印件(封面及主页)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同一页)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
2、乡镇审核:乡镇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上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部门:
乡(镇)民政办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
咨询电话:
0358-4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