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中心、站、所、山西隆克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为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根据柳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办发〔2024〕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从即日起,我局部署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督促检查工作。
一、督查对象
15个乡镇所有散养户
二、检查时间
11月8日至秋防结束。
三、成立领导组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门的督促检查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人员组成。
组 长:郝向东
常务副组长:刘兵贵
副 组 长:王艳艳
第 一 组:王天元 马丽芳 宋俊珍 张 杰
乡 镇:李家湾乡 陈家湾镇 庄上镇 金家庄镇 留誉镇
第 二 组:王玉文 杜忠平 高 阳 高淑琴
乡 镇:柳林镇 孟门镇 王家沟乡 贾家垣乡 成家庄镇
第 三 组:邓建宏 马莉莉 程 平 高振明
乡 镇:三交镇 高家沟乡 石西乡 薛村镇 穆村镇
四、督查内容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全部内容。包括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射(秋季)集中免疫期间,现场随机督查,每个乡镇随机督查4个村,每个村随机督查5个养殖户,每个乡镇随机督查20个养殖户。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牛、羊)、小反刍兽疫、布病(牛、羊)、猪瘟、新城疫应免动物的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佩戴免疫标识、建立畜禽防疫档案、散养户养殖档案、填写免疫记录、巡查报告动物疫情、统计上报各类动物防疫信息;协助开展动物的产地检疫、动物疫病调查、圈舍消毒灭源等兽医服务;协助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等专业化处理服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兽医服务。
五、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督查结果作为支付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每组要严格八项规定,实事求是,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